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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
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 5,000
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外汇收
入的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
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二、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内容主要是货币互换、远期购
汇、结售汇、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额度及授权有限期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
金额不超过折合为 5,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
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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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
定,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
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
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
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
额度上限。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
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
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
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
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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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
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0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
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
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在确
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总额不超过折合为 5000 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
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上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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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
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
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
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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