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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4-1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
                               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麦格米特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麦
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149 号)
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50 万股,
并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1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156.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26.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17]0382 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
 1                                        19,815.30                   18,173.82
        建设项目
        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
 2                                         7,795.00                    7,795.00
        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23,058.13                   23,058.13
          合计                             50,668.43                     49,026.95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情况

    (一)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的内容为:新建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使之成
为先进的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产品生产基地。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电气”),实施地点为:株
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

    公司拟将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
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
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
区新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项目原建设期延长两年,即项目建
设期由两年变更为四年。具体情况图示如下: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主体        株洲电气                        株洲电气和蓝色河谷
                                                       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
                       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        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
       实施地点
                       园                              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
                                                       创新园
      项目建设期       两年                            四年


    (二)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5 个营销和技术支持中心(北京、武汉、成都、
西安、沈阳),搭建以公司深圳总部为核心,覆盖全国七大区域的营销和服务体
系,即华南区、华东区、华北区、华中区、西北区、西南区、东北区,进一步增
强公司拓展客户和服务客户的能力。

    本项目原计划的建设期为两年,由于目前募投项目还在实施过程中,公司
拟将项目原建设期由两年延长两年,即项目建设期变更为四年。
                                          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期限                  两年                            四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本次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
洲电气和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
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
创新园,主要是公司出于提升产能的原因。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技术与
产品的研发以及市场的开拓,已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并掌握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较
为成熟的工艺流程,各类产品均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市场需求日益增加,而公司
现有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目前由于生产资源的限制,除采取自行生产外,
将部分生产工艺较为成熟的产品进行委托加工,以提升公司产能。

       然而,有限的自主产能限制了公司竞争力的提升,成为公司亟待突破的发
展瓶颈,公司目前的产能规模已经制约了公司承接更多的国内外一流客户的订单,
限制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
可以增加不同系列产品的制造能力,增强公司获取国内外一流客户大批量订单的
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全球高端市场中的竞争地位,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业务领
域,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结合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的情况,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决定将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分别延期两
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是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
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除变更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变更后的实施主
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的合法、有效。

    五、所履行的内部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
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蓝色河谷;将项目原
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麦格米特株洲基
地二期建设项目和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分别延期两年。

    2、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该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不属于募投
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
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
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营销和服务平
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分别延期两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事项进
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
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
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
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营销和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分别延期两年。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暨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延期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仅涉及将麦格米特株洲基
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
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
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
期建设项目和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分别延期两年。募集资金的用途和
投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亦均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
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新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营
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分别延期两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坚                朱文瑾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