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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麦
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
证等票据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
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3 亿元整、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整事项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麦
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驱动”)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
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公司为深圳驱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全资子公司深圳驱
动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张波、王玉涛

      2020 年 1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张   波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