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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年4月)2020-04-28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0 年 4 月)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生产 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生产
       和销售(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电 和销售(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电
       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 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
       化设备、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包 化设备、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电
       括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 子烟及周边配件,包括家用电器电
       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 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
       电源、医疗设备电源、电机及变频 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
       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 设备电源、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
 1     屏、工业自动化软件、智能型电力 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
       电子模块,并为经营上述产品及业 动化软件、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
       务提供必要的工程服务、技术咨询 并为经营上述产品及业务提供必要
       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电池采购并 的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售后
       配套销售服务;经营上述各项产品 维修服务、电池采购并配套销售服
       及系统的采购、零售(不设店铺)、 务;经营上述各项产品及系统的采
       批发、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购、零售(不设店铺)、批发、进出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八条   …… 上述人员离职后   第二十八条   …… 上述人员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2     司股份。                           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因包 销 购入 售后剩余股票 而持有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个月时间限制。                   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公司董事 会不 按照 前 款规 定执行 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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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诉讼。                           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性质的证券。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
    带责任。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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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 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 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
    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 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
    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 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 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
    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 产重组、垫付费用、 对外投资、担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 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
    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 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损
    众股股东的利益。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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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日;                          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码。                              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
    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 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 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
    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 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
    意见及理由。                      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
    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 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并不得迟于
    于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上 午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 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
    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   第七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独
    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
                                        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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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
                                        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
                                        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
                                        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
                                        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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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以提 案的方 式提请 股东 大会表 单以提 案的方 式提请 股东 大会表
    决。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决时,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应
                                      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九十八条   ……(四)应当对公司   第九十八条    ……(四)应当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
    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
    整;……
                                   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如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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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
                                      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
                                      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
                                      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三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 第一百三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
                                      文 件和定 期报 告签署 书面 确 认意
9                                     见。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如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
                                      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
                                      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
                                      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高
                                      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三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 第一百三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
     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 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
     适用于监事。                     适用于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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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
     不得兼任监事。                   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不得担任监事。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无法
                                      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
11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
                                      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
                                      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
                                      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接申
                                      请披露。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12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
                                    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当签
     意见;……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 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
     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 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
13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监
                                      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
                                      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聘用取得"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相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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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验证及 其他相 关的咨 询服 务等业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深圳证券
     指定披露信息的报刊、网站上刊登 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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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定条件的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
     体。                              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其财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其财
     产作相应的分割。                  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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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中国证件会指定的媒体公 30日内按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告。                              和公司选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 在 中 国证件 会指 定的媒 体 公 日内按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
17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公司选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件的媒体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
                                       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
     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日内在中国证件会指定的媒体公 60日内按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和公司选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18
     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条件的媒体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
     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 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权。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算组申报其债权。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权人进行清偿。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权人进行清偿。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