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0年4月)2020-04-28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修订对照表

                              (2020 年 4 月)

                原条款                                         新条款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
                                         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
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司股票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
                                     特制定本制度。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
                                           1
人员离任后三年内,公司拟再次聘任其担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任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
公司应提前 5 个交易日将聘任理由、上述 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予以披露。
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况书面报
告深交所。当深交所在收到有关材料之日
起 5 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公司方可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当 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
遵守《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当遵守《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
                                       定,违反相关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或
违反相关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
                                       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
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及时披露下列内容:
上述“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的情况;
笔买入时点起算 6 个月内卖出的;“卖出 (二)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 (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
点起算 6 个月内又买入的。                   的具体情况;
                                            (四)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在买卖本公司股          人员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份及其衍生品种的 2 个交易日内,通过公 的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深交
司董事会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公 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告内容包括:                                (一)本次变动前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一) 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2
(二) 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 (三)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 本次变动前所持本公司股份数          如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量;                                       董事会拒不申报或者披露的,深交所可在
(四) 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        其网站公开披露以上信息。
格;
(五) 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 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如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
券事务代表以及董事会拒不申报或者披
露的,深交所可在公司指定网站公开披露
以上信息。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