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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28089             债券简称:麦米转债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变更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根据
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和《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
会计政策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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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编制 2019 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修订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
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
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
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
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
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
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
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
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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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
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数
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
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不涉及追溯调
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均不产生影响,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四、 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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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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