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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
    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地维护
    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
    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报告期内(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7,644.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15%;实现营业利润 43,214.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8%;实现利润总额
    43,118.1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296.7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6%;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0.8438 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8.86%。

            二、 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 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充分
    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会议讨论了如下
    议案并作出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1.3
               三次会议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1.20                    额置换的议案
               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4.27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次会议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7.27                    关于提前赎回“麦米转债”的议案
               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8.26
               七次会议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2020.10.28
                 八次会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12.14
                 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0 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
             在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运作。公
     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
     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认真
     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

         (二) 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1 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做出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
 2020.5.19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
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
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
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
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专项审计工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审查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
的指导和监督。
    (2)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并对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通过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的审慎考察,提名委员会
在公司聘任管理人员及考核方法的改善方面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进一步促进
了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务实性。
    (4)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对公司产品发展、落实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等进行了深入地了解,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
制订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
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能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及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在涉及公司重
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凸显了独立董事制度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优势和作用。独立董事的履
职情况具体详见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
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高度重视
信息披露监管法规的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有效
性,适应监管要求和满足投资者需求,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 2021 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一)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公司重大的经营决策
工作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团结带领全体员工紧
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综
合竞争力。董事会将继续及时检查、督促经营管理层有效落实执行公司战略规划
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确保董事会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实质性决策权力,
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确保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公司董事会依据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制度,严格执行已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安排和实施,
坚持落实执行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制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同时,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表述做到
简明易懂,充分揭示风险,方便中小投资者查阅,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更充分的依
据。董事会也将继续切实做好未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另
外,董事会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加强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传递公司愿景及与投资者共谋发展
的经营理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
定的良好关系,从而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
利益。
       (三) 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资本市场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过各种
方式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传达监管部门的监管精神和理念,切实提
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治理
结构,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
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内控体系,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
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认真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董事会将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
决议实施,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
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
管理水平。
    董事会也将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自
愿性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
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

    特此报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