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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6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
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因疫
情管控原因,公司 5 名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
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
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
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
 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
 一百五十。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为 250.00 万股-430.00 万股(均含本数),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 0.50%-0.86%,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00 元/股(含本
数)。按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430.00 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32.00 元/股的条件下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 1.38 亿元,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
额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
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 4 个月内。回
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
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
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
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童永胜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张   志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王雪芬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张   波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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