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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8 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层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
推举由董事张志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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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215,778,2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3.36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70,948,7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35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4,829,51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00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63,386,55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2.73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8,557,0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29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4,829,5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009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3、本次股东大会已由独立董事王玉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截至 2022 年 6 月 7 日 17:00,王玉涛先生未收到股东的表决权委托。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15,099,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54%;
反对 678,8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4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707,723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91%;反对 678,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2
持股份的 1.07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15,099,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54%;
反对 678,8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4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707,723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91%;反对 678,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7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15,778,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386,55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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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敦渊、王浩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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