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关于《关于请做好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2022-07-26
股票代码:002851 股票简称:麦格米特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请做好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
工作的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七月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请做好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
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已收悉(以下简称“告知函”)。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已严格按照要求会同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各中介机构对贵
会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贵会提出的问题予以详细回复,请贵会予以审
核。涉及需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告知函的要求进行
了修改和补充,并以楷体加粗标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告知函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麦格米特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一致。
目录
1.关于财务性投资 ........................................................................................................ 4
2.关于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 ............................................................................ 9
1.关于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内,申请人对沈阳晶格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等 16 家公司的投资作为非流动资产核算,合计 29,677.73 万元,没有认定为
财务性投资。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申请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384.74 万元、3,484.01 万元、
6,087.10 万元和 0 万元,主要为对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
动。
请申请人说明并披露:(1)除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外,作为非流动资
产核算的其他 15 家公司是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确认,说明相关金额;
(2)对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16 家公司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
因,是否符合再融资监管中关于财务性投资认定的要求。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意见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除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外,作为非流动资产核算的其他 15 家公司是
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确认,说明相关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规定,发行人对
不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对外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
定,发行人对外投资的公司均为非上市公司,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发行人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被投资公司的最新融资估值,确认其公允价值,从而确认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除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外,发行人于报告期各期末根据被投资企业最
新融资估值对作为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深圳惠牛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奇点能
源技术有限公司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深圳惠牛科技有限公司 - -278.55 44.01 384.74
西安奇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723.00 - -
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642.65 3,440.00 -
合计 - 6,087.10 3,484.01 384.74
二、对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16 家公司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
因,是否符合再融资监管中关于财务性投资认定的要求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
认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
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具体情况、投资意图如
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
序号 公司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投资意图 于财务
性投资
电机驱动器、控 战略投资。销售工
沈阳晶格自动 制器、伺服、人机 业自动化等相关产
1 化技术有限公 20.00 20.00% 界面及其成套装 品;系围绕产业链 否
司 置的设计、生产、下游以获取销售渠
服务 道为目的的投资
战略投资。采购第
提供以 SiC 功率
三代半导体相关器
器件、SiC 驱动芯
上海瞻芯电子 件产品;系围绕产
2 11,232.65 6.01% 片、SiC 模块为核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业链上游以获取技
心的功率转换解
术、原料渠道为目
决方案
的的投资
战略投资。销售驱
电梯通话对讲系
湖州麦格米特 动产品等;系围绕
统、电梯光幕、电
3 电气科技有限 100.00 10.00% 产业链下游以获取 否
梯到站钟等电梯
公司 销售渠道为目的的
配件生产、销售
投资
战略投资。开发光
光学、光电子产 学模组相关技术;
深圳惠牛科技 品、新型显示技 系围绕产业链下游
4 3,155.20 24.65% 否
有限公司 术产品的设计及 以获取 AR/VR 领域
开发和销售 协同与合作为目的
的投资
是否属
序号 公司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投资意图 于财务
性投资
战略投资。合作轨
轨道交通设备的
道交通相关产品,
株洲国创轨道 产品研发、生产
5 500.00 5.00% 系围绕产业链下游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制造、运营维保、
以获取协同与合作
物流配套等服务
为目的的投资
战略投资。采购卫
浴部件材料及整
机,销售智能卫浴
精密模具的研
厦门融技精密 产品等;系围绕产
6 2,000.00 20.00% 发、生产、加工、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业链上下游以获取
销售
技术、原料、销售渠
道的协同与合作为
目的的投资
数码影像产品研
战略投资。销售微
发、生产及销售,
型投影仪等产品;
深圳市惠影科 聚焦于 LED、激
7 300.00 10.00% 系围绕产业链下游 否
技有限公司 光等新型照明技
以获取技术、销售
术驱动的微型投
渠道为目的的投资
影显示领域
废水污染处理及
战略投资,销售工
环保设备生产;
业微波等设备;系
电子元器件、机
浙江圣禾环境 围绕产业链下游以
8 200.00 10.00% 电组件设备制造 否
科技有限公司 获取环保领域产品
及配电开关控制
和技术协同合作为
设备的制造和销
目的的投资
售
战略投资。销售工
业微波等设备;系
郑州峰泰纳米 纳 米 材 料 的 生 围绕产业链下游,
9 1,300.00 19.70% 否
材料有限公司 产、销售 新型纳米材料方面
的技术系统合作为
目的的投资
战略投资。销售控
制产品等;系围绕
机械电气设备、
深圳力能时代 产业链下游以获取
10 550.00 20.00% 光伏设备及元器 否
技术有限公司 X 射线源相关合作
件销售
与协同为目的的投
资
战略投资。可作为
深圳智能海洋 潜在客户,系围绕
海洋工程装备制
11 工程创新中心 350.00 7.87% 产业链下游以获取 否
造
有限公司 协同与合作为目的
的投资
战略投资。销售驱
长沙市众方机 机器人开发、工
动产品、控制产品
12 器人科技有限 100.00 10.00% 程和技术研究和 否
等;系围绕产业链
公司 试验发展
下游以获取应用型
是否属
序号 公司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投资意图 于财务
性投资
机器人合作与协同
为目的的投资
储能设备、电动 战略投资。销售储
汽车充电设备、 能部件产品等;系
西安奇点能源 电能质量设备、 围绕产业链下游以
13 8,723.00 6.71% 否
技术有限公司 高低压交直流变 获取储能系统产品
流器设备的研 合作与协同为目的
发、生产及销售 的投资
战略投资。销售驱
机械设备研发;
动、控制产品等;系
机械设备销售;
苏州直为精密 间接持有 围绕产业链下游以
14 20.00 电气机械设备销 否
机械有限公司 20.00% 获取直线电机相关
售;电机及其控
合作和协同为目的
制系统研发
的投资
战略投资。拟采购
电子元器件、集
电子元器件;系围
苏州领慧立芯 成电路、集成电
15 600.00 1.00% 绕产业链上游以获 否
科技有限公司 路芯片及产品制
取技术合作、原料
造、销售
渠道为目的的投资
通用设备制造、 战略投资。拟开展
气体压缩机械制 机械电气设备相关
杭州长河动力 造、电机、风机制 业务;系围绕产业
16 526.88 7.00% 否
技术有限公司 造、泵及真空设 链下游以获取合作
备制造、环境保 与协同为目的的投
护专用设备制造 资
合计 29,677.73
发行人专注于电能的转换、自动化控制和应用,业务布局为智能家电电控产
品、工业电源、工业自动化和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
芯片等电子元器件,下游应用领域为需要使用电能转换部件的各类电气产品生产
企业,下游应用十分广泛。通过参股上游公司,可保障原材料供应和获取相关技
术;通过参股下游公司,可快速进入拟开拓的新业务领域,带动销售的增长。
因此,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投资标的均为非财务公司,未从事金融业
务。公司专注于电能的转换、自动化控制和应用,对上述 16 家公司的投资主要
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链延伸投资,服务于
公司主业,与公司业务具有相关性和协同性。因此对上述 16 家公司的投资未认
定为财务性投资,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中关于
财务性投资认定的要求。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表;
2、查阅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性投资的有关规定,明确财务性投资的定义;
3、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对外投资单位的基本信息、
营业范围,了解公司对外投资的背景和目的,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4、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对外投资的背景与目的。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等 16 家公司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合理,符合再融资监管中关于财
务性投资认定的要求。
2.关于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
报告期内,申请人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类产品包括 PEU、MCU、充电桩、
轨道交通、其他等,销售额分别为 116,917.63 万元、35,131.26 万元、30,101.54 万
元和 10,825.02 万元,受北汽新能源需求的影响,PEU 销售额出现大幅波动,分
别为 106,836.56 万元、25,986.76 万元、11,374.10 万元和 3,187.68 万元。2022 年
1-3 月,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10,825.02 万元,同比增长
252.52%,同时公司未发货订单金额为 58,437.16 万元。
请申请人:(1)结合公司与北汽新能源开展合作的产品和领域,分析北汽新
能源客户需求变化的原因,是否因申请人产品功能、质量与其需求不符所致;说
明公司 PEU 产品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结合 2022 年实际销售情况,说明 PEU
收入的波动是否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2)按产品类别分析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的销售变动趋势,说明前次募投产能是否与
公司实际销售规模相匹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与北汽新能源开展合作的产品和领域,分析北汽新能源客户需求变
化的原因,是否因申请人产品功能、质量与其需求不符所致;说明公司 PEU 产
品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结合 2022 年实际销售情况,说明 PEU 收入的波动是否
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一)公司向北汽新能源提供定制化的 PEU 产品,因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
市场销量下降,导致其对 PEU 产品的采购需求下降,并非发行人产品功能、质
量与其需求不符所致
PEU 功率集成单元系发行人为北汽新能源定制化开发的产品,集成了 OBC、
DCDC、MCU、PTC 及 PDU 等功能,集成度高,有效节约整车布局空间,安全
性高,是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核心部件,发行人已成为北汽新能源多数主流车
型的主要供应商。
受新能源汽车市场补贴减少、疫情爆发及汽车芯片短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从 2020 年开始大幅下降,从而导致向发行人采购的
PEU 下降幅度较大。报告期内,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量与公司 PEU 功率集
成单元匹配情况如下:
2022 年 1-3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计
月
发行人 PEU 销量(万台)
0.42 1.56 3.09 11.50 16.57
A
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
0.91 2.61 2.59 15.06 21.17
(万辆)B
占比(A/B*100%) 45.70% 59.87% 119.24% 76.36% 78.25%
数据来源: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取自 wind 数据库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北汽新能源销售的 PEU 数量占北汽新能源
电动汽车销量的比例合计占比达 70%以上。2020 年之后,发行人 PEU 销量下降
的主要原因是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下降,从而导致对 PEU 的采购需求下降,
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 2020 年较 2019 年下降 82.80%,发行人 PEU 销量 2020
年较 2019 年下降 73.14%,基本匹配。
综上,发行人为北汽新能源提供的是定制化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产品功能、
质量与北汽新能源需求不符的情况;北汽新能源对发行人 PEU 采购需求变化系
因其电动汽车销量自 2020 年下降所致,发行人 2020 年 PEU 销量下降幅度与北
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下降幅度基本匹配,具备合理性。
(二)说明公司 PEU 产品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结合 2022 年实际销售情况,
说明 PEU 收入的波动是否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PEU 为北汽新能源的技术方案,其他新能源汽车厂商不采购 PEU。如上所
述,发行人为北汽新能源定制开发的 PEU 产品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北汽新能源多
数主流车型,报告期内合计覆盖率达 70%以上,发行人 PEU 产品在研发设计上
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已赢得北汽新能源的认可和信赖,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 PEU 销售收入为 3,187.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5.20%,定制化的 PEU 产品收入的波动系受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的影响,
根据 wind 数据显示,2022 年 1-6 月,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为 1.70 万辆,较
2021 年 1-6 月的 0.70 万辆同比增长 144.43%,因此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 PEU 产
品收入亦会有较大的增幅。未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稳定发展,北汽新能源电
动汽车销量的上升,PEU 产品收入有望重回增长趋势,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不断开拓新能源汽车领域新客户,与宁波菲仕(应用于哪吒汽车)、
零跑和吉利等客户已建立合作,其他一些车企正在审厂认证中。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未发货订单金额为 58,437.16 万元,
金额较大。同时,产品应用于哪吒汽车的宁波菲仕已成为公司主要客户,公司向
其销售 MCU 等产品,根据 wind 数据显示,2019 年至 2022 年 1-6 月,哪吒汽车
的销量分别为 0.89 万辆、1.64 万辆、6.97 万辆和 5.60 万辆,2020 年至 2022 年
1-6 月同比分别增长 84.75%、323.83%和 165.42%,保持快速增长,发行人向宁
波菲仕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收入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因此,PEU 收入的波动
不会对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发行人 PEU 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2022 年新能源汽车相关产
品向北汽新能源、宁波菲仕的销售均会有较大幅度增长;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
稳定发展以及发行人与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的稳定合作,PEU 产品收入的波动
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按产品类别分析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的销售变
动趋势,说明前次募投产能是否与公司实际销售规模相匹配
(一)按产品类别分析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的
销售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具体包括产品一、产品二等。其
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产品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产品一 9,944.71 91.87 24,398.57 81.05 31,397.62 89.37 113,327.44 96.93
产品二 880.31 8.13 5,702.96 18.95 3,733.64 10.63 3,590.20 3.07
合计 10,825.02 100.00 30,101.54 100.00 35,131.26 100.00 116,917.63 100.00
如上表所示,2022 年 1-3 月,公司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10,825.02 万元,同比增长 252.52%。根据下游主要新能源汽车客户的销量数据,
2022 年 1-6 月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同比增长 144.43%,哪吒汽车销量同比增
长 165.42%,公司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也有望获得与
主要客户同等幅度的增长。
(二)说明前次募投产能是否与公司实际销售规模相匹配
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包括 PEU、MCU、充电桩、DCDC、OBC 等,其
中 PEU 为面向北汽新能源的技术方案,PEU 包含了 OBC、DCDC、MCU、PTC
及 PDU 等功能模块,因此 PEU 的生产也会需要使用 MCU 模块、DCDC 模块、
OBC 模块的产能。
前次募投项目“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拟投产的产品为 MCU 模
块、DCDC 模块、OBC 模块和充电桩模块等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项目预计 2023
年 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成后产能将逐步释放,预计 2023 年至 2026
年(满产),实现收入约 2.14 亿元、4.23 亿元、4.72 亿元和 5.19 亿元。报告期内,
发行人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收入分别为 11.69 亿元、3.51 亿元、3.01 亿元
和 1.08 亿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发货订单(不含发出商品)金额
为 58,437.16 万元,随着公司与北汽新能源(主要销售 PEU)、宁波菲仕(主要销
售 MCU)等新能源客户的合作进一步加大,预计 2022 年及以后 MCU、DCDC、
OBC 等产品销售收入将大幅增长。
发行人新能源汽车业务订单增长迅速,在手订单金额较大;同时,下游主要
新能源汽车客户 2022 年 1-6 月的销量增长均超过 140%。因此发行人新能源汽车
产品拥有良好的市场需求,前次募投项目产能与公司实际销售规模、在手订单情
况相匹配。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具体分类及其销售收入明细表,并分析
报告期各产品收入变动情况;
2、查阅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哪吒电动汽车销量数据;
3、查阅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获取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产量、销量明细表;
5、对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访谈,了解自 2020 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及轨
道交通产品销售下降的原因以及目前的经营情况;
6、视频访谈北汽新能源,了解其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发行人的产品竞争
优势、产品质量等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北汽新能源客户需求变化的原因系其自身新能源电动汽车市场销量下降
所致,并非发行人产品功能、质量与其需求不符所致;
2、发行人 PEU 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发行人新能源汽车领域新
客户的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收入的增加,PEU 收入的波动不
会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前次募投产能与发行人实际销售规模相匹配。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深圳麦格米
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盖章
页)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 坚 朱文瑾
法定代表人签名:
林 立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全
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
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林 立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