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137号)2022-10-20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2]7137号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麦格米特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麦格米特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麦格米特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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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麦格米特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麦格米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2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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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
上[2022]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1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余额
由主承销商包销,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人民币 122,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22,000 万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21,6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
林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一般账户
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
会验[2022]7136 号验证报告。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
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0.2613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329.7387 万元。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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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备案文号
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
50,000.00 30,000.00 2110-330114-89-01-783519
产业中心项目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 株天发改备[2022]57 号、株天
35,000.00 31,000.00
项目(二期) 发改备[2021]212 号
智能化仓储项目 25,000.00 25,000.00 株天发改备[2021]87 号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36,000.00 -
合 计 146,000.00 122,000.00
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
公司实施,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拓展项目(二期)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
公司实施;智能化仓储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补
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实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
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本公司经
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2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 11,286.660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占总投资的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金额 (%)
麦格米特杭州高端
50,000.00 6,134.4620 12.27 6,134.4620
装备产业中心项目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
35,000.00 2,235.3030 6.39 2,235.3030
扩展项目(二期)
智能化仓储项目 25,000.00 2,916.8953 11.67 2,916.8953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 - -
合 计 146,000.00 11,286.6604 7.73 11,286.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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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筹募集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35.827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不含税)
额(不含税)
承销保荐费 400.0000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37.7358 37.7358 37.7358
律师费用 70.7547 49.5283 49.5283
资信评级费用 42.4528 42.4528 42.4528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
119.3179 6.1104 6.1104
等其他发行费用
合 计 670.2613 135.8274 135.827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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