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130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层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童永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226,347,6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5.49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82,516,82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68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3,830,80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80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73,955,91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4.86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0,125,1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5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3,830,8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809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童永胜先生、张志先生、王雪芬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日止。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童永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5,774,9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70%。 2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383,213 票,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56%。 (2)选举张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5,774,9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7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383,213 票,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56%。 (3)选举王雪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5,774,9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7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383,213 票,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56%。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楚攀先生、柳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独立 董事候选人柳建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楚攀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楚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5,995,9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6%。 3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604,213 票,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44%。 (2)选举柳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5,394,09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8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002,383 票,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107%。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梁敏女士、赵万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1)选举梁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4,860,12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2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2,468,409 票,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887%。 (2)选举赵万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6,347,5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955,813 股票,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4 表决结果:同意 226,347,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955,912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347,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955,912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347,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955,912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5 表决结果:同意 226,347,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955,912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敦渊、王浩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