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之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麦 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对麦格米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1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156.5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410.78 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 3,630.78 万元,前期已支付 220.00 万元),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账号为:611566866)人民币 50,745.72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 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98.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49,026.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17]0382 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 年使用募集资金 29,700.29 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3,418.48 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 23,201.83 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4,414.85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083.61 万元。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 2,789.21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 目 2,506.77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82.02 万元、补充营运资金 0.42 万 元。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 8,615.20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 目 8,119.49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95.71 万元。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8,789.45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 目 4,084.32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705.13 万元。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528.15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58.42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69.73 万元。 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 588.29 万元,均用于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1,010.59 万元(含置换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3,418.48 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 23,202.25 万元、麦格米 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19,383.86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424.48 万 元。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按承诺用途使用完毕,相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利息收入 18.12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息全部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 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0.00 元。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8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麦格 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6,5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65,5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5,50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655.2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64,844.76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 告》(中汇会验[2020]0006 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35,284.97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5,136.25 万元、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6,051.16 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 10,545.59 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3,551.97 万元。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5,540.54 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219.05 万 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4,321.49 万元。 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 9,838.71 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2,067.71 万 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7,771.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0,664.22 万元,其中:补充 营运资金 15,136.25 万元,麦格米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9,337.92 万元、收购浙江 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 10,545.59 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 目 15,644.4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 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6,601.75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 11,620.00 万元)。 (三)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12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1,220 万 张,期限 6 年。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2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70.2613 万元后,实际到账 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329.7387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 (中汇会验[2022]7136 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 年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48,666.70 万 元 ( 含 置 换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金 额 11,286.66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 7,848.48 万元、麦 格米特株洲基地拓展项目(二期)2,235.30 万元、智能化仓储项目 3,211.57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5,371.35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 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72,750.41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 71,15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及子公 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河谷”)会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与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 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10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软件基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 有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蓝色河谷会同华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科苑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有 3 个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 762773155199 募集资金专户 9,564,823.22 [注]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9200078801400001059 募集资金专户 87,752,596.56 [注] 圳横岗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 73110122000152382 募集资金专户 68,700,073.07 [注] 支行 合 计 166,017,492.85 [ 注 ]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166,017,492.85 元 , 其 中 49,817,492.85 元 存 储 于 专 户 , 其 余 116,2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蛇 口 分 行 ( 762773155199 ) 账 户 中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9,564,823.22 元,其中 9,200,000.00 元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未赎回,其余存储于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79200078801400001059)账户中募集资 金余额 87,752,596.56 元,其中 87,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73110122000152382)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 68,700,073.07 元,其中 20,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2、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有 4 个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 注 募集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767976266132 287,779,353.40 [注] 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 募集资金 4000010319200510884 221,682,083.16 [注] 行 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 募集资金 44250100018200003614 190,295,417.29 [注] 行 专户 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 338190100100183991 27,747,219.69 [注] 专户 合 计 727,504,073.54 [ 注 ]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727,504,073.54 元 , 其 中 16,004,073.54 元 存 储 于 专 户 , 其 余 711,5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蛇 口 分 行 ( 767976266132 ) 账 户 中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287,779,353.40 元,其中 280,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4000010319200510884)账户中募集资金 余额 221,682,083.16 元,其中 14,000,000.00 元购买通知存款产品未赎回,200,000,000.00 元 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44250100018200003614)账户中募集资金 余额 190,295,417.29 元,其中 190,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183991)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 27,747,219.69 元,其中 27,5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变更 (1)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期限变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 内容为: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未来两年新建北京、武汉、西安、成都和沈阳 等 5 个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对应地覆盖华北、华中、西北、西南和东北五大区 域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 心变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华中地区(湖北、江 西、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和服务平台 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沈阳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 务中心变更为在武汉建设,搭建武汉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覆盖华中地区的营销 和服务体系。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 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武汉麦格米特电气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两年,将项目 建设期由四年变更为六年。 (2)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期限变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 项目”的内容为:新建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 使之成为先进的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产品生产基地。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电气”),实施地点为: 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 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 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 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变 更为四年。 (3)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总 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9 月。 (4)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麦 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 月。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 年公开发 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 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34,184,805.92 元,此事项 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 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 [2017]0784 号)鉴证。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184,805.92 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4,184,805.92 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 2017 年 4 月完成。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为人民币 14,096.7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入金额 1 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21,170.98 3,551.97 2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8,028.82 - 3 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 10,544.80 10,544.8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755.40 - 合计 65,500.00 14,096.77 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关 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0]0007 号)鉴证。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 14,096.77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 2020 年 1 月完成。 3、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1,422.4877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入金额 1 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 30,000.00 6,134.4620 2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 31,000.00 2,235.3030 3 智能化仓储项目 25,000.00 2,916.8953 4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 小计 122,000.00 11,286.6603 5 发行费用 135.8274 合计 11,422.4877 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出 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 报告》(中汇会鉴[2022]7137 号)鉴证。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金额共计为 11,422.4877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 2022 年 10 月完成。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度,麦格米特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柯润霖 朱文瑾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026.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8.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010.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累计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金额(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 否 18,173.82 18,173.82 0.00 19,383.86[注 1] 100.00% 2021 年 4 月 6,362.69 是 否 建设 2.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 否 7,795.00 7,795.00 588.29 8,424.48[注 2] 100.00% 2023 年 4 月 - - 否 3.补充营运资金 否 23,058.13 23,058.13 0.00 23,202.25[注 3] 100.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49,026.95 49,026.95 588.29 51,010.59 - 6,362.69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分 别延期两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两年,将项目建设期由四年变更为六年。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因原规划场地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增长需要,拟在蓝色河 谷购买土地后,统筹规划继续建设,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出于 审慎起见,决定将项目延期两年。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变更为四年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综合考虑客户地域分布和费用,暂未使用购买房产的方式建设成都、长沙、沈阳营销中心,后续将根据需 要继续建设,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出于审慎起见,决定将项目 延期两年。 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由四年变更为六年的主要原因系:受 2020 年年初不可抗力的影响,公司为 确保员工安全,延迟复工时间,使得营销和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未按原计划实施。结合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 度的情况,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 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建设期延期两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华中地区(湖北、江西、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 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沈阳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武汉建设,搭建武汉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 覆盖华中地区的营销和服务体系。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武汉麦格米特电气有限 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 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34,184,805.92 元,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0784 号)鉴证。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人 民币 34,184,805.92 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 34,184,805.92 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 2017 年 4 月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 2]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 3]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附件二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844.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38.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664.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累计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金额(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100.16 15,100.16 0.00 15,136.25[注 1] 100.00% - 否 2.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否 18,028.82 18,028.82 2,067.71 9,337.92 51.79% 2026 年 9 月 - - 否 3.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 否 10,544.80 10,544.80 0.00 10,545.59[注 2] 100.00% - - - 否 公司 14%股权项目 4. 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 否 21,170.98 21,170.98 7,771.00 15,644.46 73.90% 2024 年 1 月 - 否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64,844.76 64,844.76 9,838.71 50,664.22 -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9 月。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受特定日期(如中高考)政府强制要求必须停工等不可抗力形成的各 种客观因素影响,建筑竣工时间调整为至 2026 年 9 月 3 日止。结合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的情况,总部 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在 2023 年 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竣工 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9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长至 2024 年 1 月。 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系: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以及本年度持续高温影响,工地进 度受到严重影响。结合项目目前实施进展及客观因素的影响,“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项目”无法在 2023 年 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竣工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 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35,519,740.00 元和“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 的自筹资金为人 民币 105,448,000.00 元,合计金额 140,967,740.00 元,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 会鉴[2020]0007 号)鉴证。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0,967,740.00 元置换公司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35,519,740.00 元和“收 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 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105,448,000.00 元,合计金额 140,967,740.00 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 2020 年 1 月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 7,926.94 元,已用于补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116,200,000.00 元,其余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 2]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 7,926.94 元,已用于补流。 附件三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329.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666.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666.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进度(%)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3)=(2)/(1) 承诺投资项目: 1.麦格米特杭州高 端装备产业中心项 否 30,000.00 30,000.00 7,848.48 7,848.48 26.16% 2025 年 10 月 - 否 目 2.麦格米特株洲基 地拓展项目(二 否 31,000.00 31,000.00 2,235.30 2,235.30 7.21% 2025 年 10 月 - - 否 期) 3.智能化仓储项目 否 25,000.00 25,000.00 3,211.57 3,211.57 12.85% 2024 年 10 月 - - 否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5,329.74 35,329.74 35,371.35 35,371.35[注 1] 100.00%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121,329.74 121,329.74 48,666.70 48,666.70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的 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61,344,620.00 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 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22,353,030.00 元、 “智能化仓储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29,168,953.00 元,并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358,274.00 元,合计金额 114,224,877.00 元,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137 号)鉴证。2022 年 10 月 19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 114,224,877.00 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 2022 年 10 月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711,500,000.00 元,其余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