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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皮阿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8-14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8-06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 13,500 万元
(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30 日始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5,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84,06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217,104.0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45,850,895.96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07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实施主体

    1      中山阜沙产能扩建项目                     14,486.8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

    2      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898.92          份有限公司

    3      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17,199.34   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44,585.09               -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全资子公司皮阿诺家居(天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皮阿诺”)、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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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8月10日,公司及天津皮阿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40,040,924.16
元,其中:用于“中山阜沙产能扩建项目” 22,069,205.27元、用于“一体化信息管理系
统建设项目” 21,569,157.67元、用于“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96,402,561.22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00.00元,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金余额为188,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27,183,490.91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
安排,公司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8,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天津皮阿诺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使用期限均自 2018 年 8 月 30 日始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
利率(一年以内 4.35%)测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和天津皮阿诺合计节约 587.25 万元财
务费用。
   经自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及天津皮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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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和天津皮阿诺将做好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
目前的预计,或后续项目投建条件成熟,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
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
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
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天津皮阿诺使用于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 2018 年 8 月 30 日始
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
    (1)公司及其全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
关制度的要求;
    (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
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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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天津皮阿诺使用于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均自 2018 年 8 月 30 日始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皮阿诺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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