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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皮阿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保
证资金流动性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本次
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等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
合计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胜华、许柏鸣、蔡盛长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