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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皮阿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
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胜华、许柏鸣、 蔡盛长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