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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皮阿诺: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2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
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皮阿诺                    股票代码                00285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钟鼎                                 柯倩
 办公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 1 号              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 1 号
 电话                               0760-23633926                        0760-23633926
 电子信箱                           webmaster@ pianor.com                webmaster@ pianor.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70,835,359.29        574,862,664.47         574,862,664.47                 -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627,719.77         59,568,674.02            59,568,674.02              -4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2,698,429.32         40,729,582.87            40,729,582.87              -44.2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339,383.66       -11,641,215.65         -11,641,215.65                11.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2                    0.32              -46.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2                    0.32              -46.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5%                5.56%                  5.56%                -3.01%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223,740,179.38     2,421,621,951.26       2,421,763,638.80                 -8.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97,375,585.67     1,264,747,865.90       1,264,753,071.22                 2.5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在
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
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
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111                                                             0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马礼斌                   境内自然人        38.36%           71,553,786           53,665,339
 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75%           23,784,20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大成景阳领
                             其他           3.09%            5,764,050                0
 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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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景顺长城中
                           其他          3.07%      5,718,633           0
 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景顺长城资
                           其他          1.62%      3,022,289           0
 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大成消费主
                           其他          1.41%      2,623,515           0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欧红利优享灵
                           其他          1.06%      1,974,400           0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保利(横琴)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共青城
                           其他          1.01%      1,879,875           0
 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方阿尔法混合        其他          0.98%      1,820,200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奥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共青城慧星
                           其他          0.88%      1,650,700           0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
                                    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2、其他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回购专户
                                    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62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4%,在全体股东排名
                                    中排第 5 位,上表前 10 名股东已剔除该回购专户,并将全体股东排名中的
                                    第 11 名股东列示其中,作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第 10 名股东,详见上
                                    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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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