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核查意见2019-03-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要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对传艺科技根据《通
知》要求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传艺科技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内部审计和
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传艺科技《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
各项制度、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等;现场走访公司的经营场所,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内部审计、业务人员
等沟通交流。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传艺科技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传艺科技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玉仁 吴 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