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借款事项概述
(一)借款事项的基本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传艺科技”)拟向控股子
公司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帆电子”)提供借款用以实施年
产 18 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本次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首笔发放之日起 5 年。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
宜与胜帆电子签署《借款协议》,并在每笔借款实际发放时签署借款子合同,借
款利率按照每笔借款子合同签署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计
算。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1YTRYN6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许小丽
成立时间:2019 年 0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经营范围:高密度电路板、互联板、多层电路板、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组件、新型
仪表器件和材料(挠性印刷电路板)、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本公司
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传艺科技 650.00 65.00%
徐抗 200.00 20.00%
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
150.00 15.00%
合伙)
合计 1,000.00 100.00%
三、 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 交易双方:出借方为传艺科技,借款方为胜帆电子
2、 借款金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人民币
3、 借款利率:每笔借款子合同签署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
4、 借款期限:自首笔借款发放之日起 5 年,每笔借款期限自资金实际划入
借款人制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
5、 担保:胜帆电子股东徐抗以其持有胜帆电子 200 万元出资额(占胜帆电
子注册资本的 20%)提供质押担保;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琦想智能”)以其持有胜帆电子 150 万元出资额(占胜帆
电子注册资本的 15%)提供质押担保;琦想智能合伙人卢志强、傅平、
徐海、杨丽娟、张静雯、陆妮分别以其持有的琦想智能全部财产份额提
供质押担保。
6、 用途:专门用于年产 18 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胜帆电子提供借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借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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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上浮 20%计算。定价公允,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该事项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胜帆电子提供累计不
超过 5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借款首笔发放之日起五年。
五、 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影响
年产 18 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是公司抓住 5G 时代行业变革先
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向胜帆电子提供借款来实施该项目,
有利于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优化升级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满足下游市场需
求的能力,深化 5G 时代消费电子行业布局,有利于公司巩固市场地位,提高市
场风险的抵抗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
此次公司向胜帆电子提供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
浮 20%计算,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