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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8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 8 月 17 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
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 2017 年 8 月 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
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玉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
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以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
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22)。
    2、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
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23),《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24)。
    3、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
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5)。
    4、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重新制定《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重新制定《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重新制定《经理工
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制定的《经理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重新制定《董事会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制定的《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站(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重新制定《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制定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重新制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条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远期结售汇
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子公司管理
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