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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2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 10 月 11 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博
  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全体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博先生、邓杰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监事候选人陈博: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监事候选人邓杰和: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
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17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
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
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
步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