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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0-12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14:00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
      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2:0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至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
      通 过 深圳 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7 年10月26 日
  9:30-11:30和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
  15:00至2017年10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
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
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 截至2017年10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
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赵玉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程铁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咸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苏小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刘焕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龙伟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莫万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文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胡敏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陈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邓杰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8、审议《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重新制定<重大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重新制定<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2017
年10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
关公告。其中,议案1至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相关选举事项分别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交所备案,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的,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4至议案6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
       100                                                    √
                   有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0                                               应选 6 人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赵玉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01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程铁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02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咸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03                                                   √
                   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苏小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刘焕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05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龙伟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06                                                 √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0                                              应选 3 人
                     董事的议案》
                     选举莫万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                                                 √
                     独立董事
                     选举李文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                                                 √
                     独立董事
                     选举胡敏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3                                                 √
                     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3.00                                              应选 2 人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陈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邓杰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3.02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4.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5.00                                                 √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6.00           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
                     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
      7.00                                                 √
                     法>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
      8.00                                                 √
                     法>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重大交易管理办
      9.00                                                 √
                     法>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重大投资管理办
      10.00                                                √
                     法>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
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
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其中议案1至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4至议
案10为非累积投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
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
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7年10月23
日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秘办,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3日9:0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528403,传真:0760-88266385。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23320821
       传真:0760-88266385
       邮箱:investor@camry.com.cn
    联系人:王咸车、黄沛君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
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

八、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70”,投票简称“香山投
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票的
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或单位)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表决意见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1.0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6 人
               案》
               选举赵玉昆先生为公司
   1.0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_______票
               事
               选举程铁生先生为公司
   1.02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_______票
               事
               选举王咸车先生为公司
   1.03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_______票
               事
               选举苏小舒女士为公司
   1.04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_______票
               事
               选举刘焕光先生为公司
   1.05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_______票
               事
               选举龙伟胜先生为公司
   1.06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_______票
               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2.00                                             应选人数 3 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莫万友先生为公司第
2.01                                    √                _______票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文生先生为公司第
2.02                                    √                _______票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胡敏珊女士为公司第
2.03                                    √                _______票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3.00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 2 人
           的议案》
           选举陈博先生为公司第
3.01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_______票
           监事
           选举邓杰和先生为公司
3.02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                _______票
           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
 100                                    √
           案外的 所有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
4.00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
           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
5.00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
6.00                                    √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
7.00                                    √
           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
8.00                                    √
           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重大交
9.00                                    √
           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重大投
10.00                                   √
           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附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
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
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
单位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
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