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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 10 月 26 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 1 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博
  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博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进行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
成就。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 1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附: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博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经济师。1972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山县石岐镇第一机械修配厂工人、车间主任,中山市石岐衡
器厂车间主任、副厂长,1999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董事、
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公司子公司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公司
子公司中山市香山电子测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子公司上海香山科衡工
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子公司佳美测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子
公司九江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山市东盛市场经营有限公
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 11,063,9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核查,陈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