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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3-1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该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
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了解,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7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据 2018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