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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该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了解,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据 2019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莫万友:




              李文生:




              胡敏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