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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5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利用部分闲置的流动资金购
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提高资金收益。
    2、购买额度及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适时购买安
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
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
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
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3、授权有效期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本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范围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
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
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
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法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制
订了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
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
规定,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
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
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公司将依法披露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此的风
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
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

    四、授权管理

    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的授权额度范围内,公
司授权总经理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例如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有关的合
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此
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相关
规定及实际情况,针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
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在风
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