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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05-18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决议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

  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进 行 网 络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
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 截至2020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
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6、《关于公司 2020 年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
案》

     1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具 体 议 案 内容 详 见 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 登 在 巨 潮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的相关公告。对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

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1至议案4和
议案16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
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莫万友、李文生、胡敏珊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14.00                                                   √
               案》
               《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15.00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
       16.00                                                   √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
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
对议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
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

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5月20日
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28403,传真:0760-88266385。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23320821
    传真:0760-88266385
    邮箱:investor@camry.com.cn
    联系人:龙伟胜、黄沛君

    (五)注意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
提前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

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八、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70”,投票简称“香山投
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或单位)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
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100                                       √
           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1.00                                      √
           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
  2.00                                      √
           则>的议案》
           《关于 修订< 董事会 议事规
  3.00                                      √
           则>的议案》
           《关于 修订< 监事会 议事规
  4.00                                      √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
  5.00                                      √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
  6.00                                      √
           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办
  7.00                                      √
           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
  8.00                                      √
           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
  9.00                                      √
           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       √
             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11.00                                      √
             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
  12.00                                      √
             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13.00                                      √
             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14.00                                      √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
  15.00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
             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银行综合
  16.00      授信(贷款)额度及对控股子      √
             公司担保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17.00                                      √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附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
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

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
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