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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承诺2020-11-27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承诺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现金购买宁
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关于标的资产权属

    本公司所持有均胜群英的股份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任何以协议、
信托或其他方式代持股权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也不存在设定质押或第
三方权利、权利限制、被查封或被冻结的情形;本公司所持均胜群英的股份权属
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本公司所持标的公司的股份设置
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本公司保证标的公司或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
让标的公司股份的限制性条款;

    二、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
有关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
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赔偿责任。

    三、关于内幕交易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四、关于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实施前,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关于诚信情况

    本公司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最近五年
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六、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
之日起至少 36 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承诺经本公司盖章后生效。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