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现金购买宁 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完成后,赵玉昆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