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香山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2020-11-27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对《香山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之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
文”)的相关规定,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东香
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
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上市公司”)向宁
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 5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董事会”)审议了本次交易相
关议案并披露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等相关文件,本次交易草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变动幅
度以及与大盘指数、同行业指数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草案披露前一交易日收 草案披露前第 21 个交易
项目 盘价格/指数(2020 年 日收盘价格/指数 变化幅度
11 月 26 日) (2020 年 10 月 30 日)
香山股份 25.98 22.22 16.92%
中小板指数(399005)收盘
8,942.48 8,967.11 -0.27%
值
制造指数(399233.SZ)收
2,726.44 2,649.53 2.90%
盘值
剔除中小板指数因素涨跌
17.19%
幅
剔除制造指数涨跌幅 14.02%
综上,剔除大盘指数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本次交易草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价格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香山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
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钱丽燕 高翠美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