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二○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引 言 ......................................................................................................... 6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6 二、律师应该声明的事项............................................................................................ 6 第二部分 正文 ........................................................................................................... 4 一、本次交易方案........................................................................................................ 8 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2 三、本次交易的授权与批准...................................................................................... 20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20 五、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22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27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56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的处理.............................. 58 九、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 59 十、相关人员买卖证券行为的核查.......................................................................... 59 十一、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资质.......................................................... 61 十二、结论意见.......................................................................................................... 62 第三部分签署页 ......................................................................................................... 63 附件一: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不动产清单.......................................................... 64 附件二: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专利清单.............................................................. 66 附件三: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商标清单.............................................................. 78 附件四: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软件著作权清单.................................................. 80 附件五:均胜群英境内子公司的强制性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清单...................... 83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香山股份/公司/上市公 指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受让方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本 香山股份以现金形式购买均胜电子所持均胜群 指 次交易 英的 51%股份 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9 月 交易基准日 指 30 日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 50,627.7 标的资产/标的股份 指 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51% 交易对方/转让方/均胜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 指 电子 票代码 600699 标的公司/均胜群英 指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前身,曾用名宁波均胜绿林塑胶园艺有 均胜群英有限 指 限公司、宁波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均 胜绿林塑胶有限公司 均胜群英天津 指 均胜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均胜群英宁波 指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武汉均胜 指 武汉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都均胜 指 成都均胜汽车电子零部件有限公司 均胜奔源 指 上海均胜奔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长春均胜 指 长春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长春华德 指 长春华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欧迪能 指 欧迪能(宁波)车灯科技有限公司 均胜新能源 指 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均胜饰件 指 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均源塑胶 指 宁波均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注册 德国群英 指 地德国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墨西哥群英 指 MEXICO, S.A. DEC.V.,注册地墨西哥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North America, 北美群英 指 LLC,注册地美国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波兰群英 指 POLSKA SPOLKA OGRANICZONA ODPOWIEDZIALNOSCIA,注册地波兰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罗马尼亚群英 指 ROMANIA S.R.L.,注册地罗马尼亚 SOUTH AFRICA JOYSONQUIN 南非群英 指 AUTOMOTIVE,注册地南非 均胜科技 指 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 均好合伙 指 宁波均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均享合伙 指 宁波均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均胜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均胜 《业绩承诺与补偿协 指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 议》 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重组报告书(草案)》 指 买报告书(草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审计报告》 指 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4017 号”《审计报告》 银信资产评 估有限 公 司出具的“ 银信评 报 字 《评估报告》 指 (2020)沪第 1693 号”《评估报告》 指均胜电子向香山股份交付标的资产的日期,以 交割日 指 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为准 过渡期 指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的期间 最近两年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9 月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甬兴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问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EIFLER GRANDPIERRE WEBER PartmbB 境外律师 指 Rechtsanwlte,一家德国律师事务所 银信评估 指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交易上 致同会计师 指 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之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指 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重组若干规定》 指 规定》(2016)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中国之法定货币 欧元 指 欧盟中 19 个国家的货币 美元 指 美国之法定货币 比索 指 墨西哥之法定货币 列伊 指 罗马尼亚之法定货币 罗提 指 波兰之法定货币 兰特 指 南非之法定货币 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依据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 订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特聘专项法律 顾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8 年修订)等现行公布并生效的法律、法 规、行政规章和中国证券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 言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二、律师应该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与 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了审查判断,对本次重大资产购 买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方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4、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其他有关机构或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方出具的证明 文件。 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5、本所律师仅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任何 意见。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 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 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内容,本所律 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6、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就境外法律事项进行事实认定和发表法律意见的 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境外法律事项的内容,均为对境外律师事务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所作的引述,该等文件构成本法律意见书的支持性材料。 7、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8、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香山股份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 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交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根据香山股份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相关议案,香山股份将向均胜电子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均胜群英 51% 的股份,共计 50,627.7 万股,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1693 号”《评估报告》,截 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均胜群英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41.39 亿 元,经计算,均胜群英 51%股份的评估值为 21.11 亿元。经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 均胜群英 51%股份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20.4 亿元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约定 1.转让价款的支付 香山股份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 5,000 万元 的交易保证金,于《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且标的股份 交割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12 亿元,交易保证金在第一 期款项支付时自动转化为第一期股份转让款。香山股份不迟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 前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股份转让款 8.4 亿元。 2.标的股份的过户及权益的转移 在香山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 份交割涉及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及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备案手续,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香山股份名下,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变更备案登记。 标的公司于交割日的账面所有者权益由股权变更后的股东按其所持股权比 例享有。 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过渡期安排 (1)在交割日前不会提出亦不会同意任何实施分红、派息、重大资产出售 等任何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减少或企业整体价值贬损的议案。 (2)除受让方同意或者协议明确约定的情形外,受让方不承担转让方、标 的公司在本次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存在或产生的已知的未披露的或有负债, 或因工商变更完成之前发生的事项而导致在工商变更完成之后发生的未披露的 或有负债,标的公司、转让方应继续承担前述债务和责任。 (3)过渡期内,转让方保证标的公司正常经营,法律、财务和业务状况不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维持各重要合同持续有效并积极履行,保证现有资产及权益 不发生非正常减值或受损。 (4)标的公司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由受让方按过户后占标的公司的股份 比例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转让方按过户前占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测算以现金方 式补足。 (5)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得发生除协议约定以外的注册资本变更或股权 结构变更,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正常借贷展期或续期除外),不得转让或出售其 重大资产或业务,不得签署或参与任何使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受到限制或重大不 利影响的协议或安排。 4.先决条件 受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款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但双方另行协商一 致可以豁免的除外: (1)法律法规及双方签署在先的其他约定不存在对任何一方完成本次转让 的任何禁止或限制; (2)受让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并取得满意结果; (3)受让方已获得与本次转让有关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持续有效; (4)受让方除其自有资金外,至少应已取得不少于 7 亿元的银行贷款或授 信,以作为其有能力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的证明; 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5)转让方已获得与本次转让有关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持续有效; (6)标的公司已获得与本次转让有关的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包括但不限 于组建新的董事会等; (7)各相关方已经签署及交付所有与本次转让相关的法律文件; (8)转让方、标的公司所作的每一项声明和承诺、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 确和完整; (9)如标的公司现有债权人在协议签署之前与标的公司有约定股份转让前 须征得其同意的,标的公司应于受让方股东大会召开前取得相关债权人关于本次 股份转让的同意函; (10)标的公司基本面良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市场和商业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1)转让方及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 重大违法违规、诉讼仲裁、争议纠纷。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 根据香山股份与转让方(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业 绩承诺及补偿方案如下: 1.业绩承诺期间和承诺净利润数 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1 年、 2022 年和 2023 年)。补偿义务人承诺,业绩承诺涉及的相关年度,标的公司的 承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90,000 万元(含 本数)。 2.实际实现净利润数及利润差额的确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在业绩承诺期间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受让方将聘请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个年度标的公司的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 核意见,并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以及与承诺净利 润的利润差额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 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项审核意见为准。 3.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义务 (1)双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就标的公司 三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利润差额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截 至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 利润总和×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 (2)应补偿金额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为上限,即补偿 义务人累积用于补偿的金额不超过 20.4 亿元。 4.补偿的实施 于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 核意见,若存在业绩承诺补偿的,转让方应于收到受让方发出业绩承诺补偿通知 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按照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受让方须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三)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出具的均胜群英 《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4017 号”),以及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协议, 香山股份和标的公司相关指标及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构成重大 项目 香山股份 均胜群英 交易金额 占比 资产重组 资产总额 96,724.44 441,658.27 204,000 456.61% 是 资产净额 75,371.54 124,037.96 204,000 270.66% 是 营业收入 84,179.75 376,897.39 204,000 447.73% 是 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目标资产资产总额以交易标的资产总额 和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两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交易标的净资产额和本次交易成交金 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额两者中的较高者为准测算占比; 根据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中国证监会审核。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一)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1.本次交易中,香山股份系资产购买方 香山股份现持有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和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200071482954XH,公司股票上市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证券代码为“002870”,证券简称为“香山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1482954XH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1,067 万元 住所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赵玉昆 经营期限 1999 年 6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开发、生产、销售、网上销售衡器产品及其组配件,传感器,计 量器材,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电子测量仪器,计时仪器,钟表, 机电设备,自动化装备,智能机械人,通迅器材,控制软件,智 能自动化生产系统,智能化数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信息技术 和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及其辅助设备,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 计算机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电器产品,塑胶产品,五金制 经营范围 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不含黄金),文化体育用品,训练健身 器材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 械生产;商务信息咨询;衡器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上述经 营范围涉及制造、销售和进口计量器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公司设立 香山股份的前身为中山市香山衡器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6 月,于 2004 年 4 月更名为中山市香山衡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衡器有限”)。香山 股份是由香山衡器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具体过程如 下: 2007 年 11 月 26 日,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审计报 告》(利安达审字[2007]第 B-1285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香山 衡器有限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为 106,191,623.22 元,负债为 22,882,323.92 元,净 资产为 83,309,299.30 元。 2007 年 12 月 1 日,香山衡器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香山衡器有 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同意公司以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83,309,299.3 元折 合股本 8,300 万股,净资产值超过股本总额部分 309,299.3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 意由香山衡器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按照各自在香山衡器有限 中的股权比例认购所折合的股份公司股本;同意股份公司名称为:中山市香山衡 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5 日,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 告》(龙源智博评报字[2007]第 B-132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9 月 30 日, 香山衡器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13,026.48 万元。 2007 年 12 月 10 日,香山股份发起人赵玉昆、程铁生、陈博、邓杰和、刘焕 光、王咸车、苏小舒共同签署《中山市香山衡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07 年 12 月 24 日,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 告》(利安达验字[2007]第 B-1058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07 年 12 月 24 日止,香 山衡器股份已收到发起人股本 8,300 万元。 2008 年 1 月 7 日 , 香 山 股 份 取 得 了 中 山 市 工 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44200000007804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票上市 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8号)及深交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300号)批准,同意香山股份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香山股份”,证 券编码为“002870”,挂牌上市交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 (3)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2017 年 10 月 26 日,香山股份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终止目前正在实施的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 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5.84 万份,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37.92 万股。同时《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应终止。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香山股份系依据当时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香山股份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其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香山股份具备作为本次交易资产购 买方的主体资格。 (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股票代码“600699”),均胜电子的基本情况及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60543096X6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注册资本 123,726.3065 万元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经营期限 1992 年 8 月 7 日至永久 电子产品、电子元件、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光电 机一体化产品、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放 声设备、汽车配件、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 经营范围 内外饰件、橡塑金属制品、汽车后视镜的设计、制造、加工;模 具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制造业项目投资;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 物或技术)。 均胜电子为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699,控股股东为均胜集 股权结构 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剑峰 2.股本演变过程 (1)辽源得亨阶段 均胜电子原为成立于 1992 年的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得 亨”)。1993 年 9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发审字[1993]69 号”《关 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批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股票简称“辽源得亨”。 1993 年 11 月 27 日,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吉会师验字(1993)第 9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 199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账面实收资本为 9,000 万 元,其中:国家股 3,225 万元,法人股 1,975 万元,个人股 3,800 万元。 自上市后至 2010 年 3 月,辽源得亨先后经历 1 次减资,8 次增资,上述增 减资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批准程序。上述增减资完成后,辽源得亨的总股本 为 185,723,709 股。 (2)2010 年破产重整 2010年4月13日,辽源得亨收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源中院”) “(2010)辽民破字第1号-1”民事裁定书及“(2010)辽民破字第1号-1”民事 决定书,辽源中院根据公司债权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辽源得亨重整,并指定辽源得亨清算组担任管 理人。 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0年8月11日,管理人收到辽源中院“(2010)辽民破字第01-4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并终止辽源得亨重整程序。 依照《重整计划》,辽源得亨全体股东让渡的40,548,463股股份,由重组方 有条件受让,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存在其他司法冻结在先的情况,辽源得亨 全体股东实际让渡40,535,048股股份。辽源中院“(2010)辽民破字第1号-5”民 事裁定书对公司上述无限售流通股40,535,048股执行划转。上述40,535,048股股 份已于2010年9月17日划转至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 根据辽源中院“(2010)辽民破字第1号-6”民事裁定书,辽源得亨全体股东 让渡的股份应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实际执行中,裁定全体股东让渡的共计 40,535,048股,应当由重组方受让。上述股份已于2010年10月18日划转至重组方 指定的证券账户。 2010年10月28日,管理人收到辽源中院“(2010)辽民破字第1号-7”民事裁 定书,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自该裁定生效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3)2011 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1年5月9日,辽源得亨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每 股4.3元的价格向均胜集团发行172,715,238股股份、向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1,311,505股股份、向骆建强发行2,298,023股股份购买其合计 持有的均胜群英75%股份、长春均胜100%股权、华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82.3% 股权和华德塑料奔源汽车镜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1]1905”号《关于核准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向均胜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均 胜集团、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骆建强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 2011年12月7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31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12月6日,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股 本出资的股权净资产均已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已向均胜集团及其一致 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行 动 人 发 行 206,324,766.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相 应 变 更 为 392,048,475.00元。 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2 年变更公司名称及股票简称 2012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均 胜电子”,股票代码不变。 (5)均胜电子阶段 ①2012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2 年 6 月 11 日,均胜电子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 2012 年 11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85 号),核准均胜电子向均胜集团发行股份 187,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资产。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均胜电子股本增至 636,144,817 元。 2013 年 4 月 11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 0096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均胜电子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②2015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5 年 2 月 12 日,均胜电子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2 号),核准均胜电子非公开发行 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不超过 53,275,259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均胜电子股本增至 689,369,800 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瑞华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31170001 号)《验资报告》。 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均胜电子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6 年 4 月 25 日,均胜电子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12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38 号),核准均胜电子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278,728,000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均胜电子股本增至 949,289,000 元。 2016 年 12 月 29 日,瑞华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1170009 号)《验资报 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7 年 6 月 19 日,均胜电子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办理了相关股份登记及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④2019 年 6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6月28日,均胜电子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均胜电子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71,958,239股后的股 份数量877,330,761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350,932,304股。此 次转增股本后的均胜电子总股本为1,300,221,304股。 均胜电子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2019 年 12 月,回购股份并注销 2018 年 5 月 23 日,均胜电子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11 月 23 日,均胜电子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相关议案,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全部予以注销调整为包 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股权激励、 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2019 年 12 月 19 日,均胜电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决定将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 62,958,239 股股份予以注销,剩余的 9,000,000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019 年 12 月 20 日,均胜电子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2,958,239 股股份 予以注销。注销后,均胜电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1,237,263,065 元,总股本变更为 1,237,263,065 元。 2020 年 7 月 30 日,均胜电子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事项办理了相关股份登记 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⑥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0 年 5 月 12 日,均胜电子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9 号),核准均胜电子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371,178,919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均胜电子股本增至 1,368,084,624 元。 2020 年 10 月 26 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760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核查,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电子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 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解散的情形。本所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电子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交易的授权与批准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香山股份的内部批准和授权 2020 年 11 月 26 日,香山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均胜电子的内部批准 2020 年 11 月 26 日,均胜电子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3.交易双方已经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 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上述董事会的召开合法、有效,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自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香山股份和均胜电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1.根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香山股份董事会决议、有关协议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 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 项之规定。 2.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不涉及股份发行,不影响香山股份 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 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3.本次交易为香山股份进行的市场化收购,交易定价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在 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经过公平谈判协商确定。上市公司亦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报告。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 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的评估,标的公司整体的评估价值为 41.39 亿元,对应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21.11 亿元,香山股份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香山股份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 关性一致、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为市场化收购,交易定价由双方经过公平谈 判协商确定,所涉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定价合法、合规及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4.根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有关协议、交易对方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股权权属清晰,根据有关协议的相关条款,交易 对方保证交割时,交易对方拥有标的资产无任何权利负担。本所律师认为,在相 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5.根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在本次交易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五)项之规定。 6.根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化,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仍与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7.根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 会对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七)项之规定。 8.根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为香山股份 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赵玉昆,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定义的 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借壳上市交易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质性条件。 五、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一)股份转让协议 2020 年 11 月 24 日,香山股份与均胜电子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 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及其价款与支付 双方确认银信评估就均胜群英截止基准日的股东权益所出具的“银信评报字 (2020)沪第 1693 号”《评估报告》,并同意以该评估报告给出的评估结果为基 础,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20.4 亿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 香山股份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 5,000 万元 的交易保证金,于《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且标的股份 交割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12 亿元,交易保证金在第一 期款项支付时自动转化为第一期股份转让款。香山股份不迟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 前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股份转让款 8.4 亿元。 3.先决条件 受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款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但双方另行协商一 致可以豁免的除外: (1)法律法规及双方签署在先的其他约定不存在对任何一方完成本次转让 的任何禁止或限制; (2)受让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并取得满意结果; 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受让方已获得与本次转让有关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持续有效; (4)受让方除其自有资金外,至少应已取得不少于 7 亿元的银行贷款或授 信,以作为其有能力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的证明; (5)转让方已获得与本次转让有关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持续有效; (6)标的公司已获得与本次转让有关的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包括但不限 于组建新的董事会等; (7)各相关方已经签署及交付所有与本次转让相关的法律文件; (8)转让方、标的公司所作的每一项声明和承诺、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 确和完整; (9)如标的公司现有债权人在协议签署之前与标的公司有约定股份转让前 须征得其同意的,标的公司应于受让方股东大会召开前取得相关债权人关于本次 股份转让的同意函; (10)标的公司基本面良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市场和商业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1)转让方及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 重大违法违规、诉讼仲裁、争议纠纷。 4.标的股份的过户及权益的转移 在香山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 份交割涉及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及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备案手续,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香山股份名下,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变更备案登记。 标的公司于交割日的账面所有者权益由股权变更后的股东按其所持股权比 例享有。 5.过渡期安排 (1)在交割日前不会提出亦不会同意任何实施分红、派息、重大资产出售 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等任何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减少或企业整体价值贬损的议案。 (2)除受让方同意或者协议明确约定的情形外,受让方不承担转让方、标 的公司在本次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存在或产生的已知的未披露的或有负债, 或因工商变更完成之前发生的事项而导致在工商变更完成之后发生的未披露的 或有负债,标的公司、转让方应继续承担前述债务和责任。 (3)过渡期内,转让方保证标的公司正常经营,法律、财务和业务状况不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维持各重要合同持续有效并积极履行,保证现有资产及权益 不发生非正常减值或受损。 (4)标的公司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由受让方按过户后占标的公司的股份 比例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转让方按过户前占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测算以现金方 式补足。 (5)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得发生除协议约定以外的注册资本变更或股权 结构变更,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正常借贷展期或续期除外),不得转让或出售其 重大资产或业务,不得签署或参与任何使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受到限制或重大不 利影响的协议或安排。 6.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转让方应确保受让方对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 份以及其关联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拥有优先收购权。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受让方将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标的公司业务 发展情况,在未来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择机启动对标的公司剩余股份的收购 安排。届时由相关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等情况积极协商确定具体推进方 案。 转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就其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品牌许可使用协议》 签署补充协议,明确转让方同意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 内继续根据《品牌许可使用协议》免费使用有关中文“均胜”及英文“Joyson” 的品牌。在上述三年内,标的公司建立独立的品牌,实现平稳过渡。 7.税费 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双方同意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任何税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 承担。双方应各自承担其为商谈、草拟、签订及执行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 支。 8.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香山股份及均胜电子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本次交易时生效。 (2)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A.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B.本次转让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实施; C.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包括但不限协议的声明和保证条款)或适用 法律的规定,致使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 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协议。 9.违约责任 (1)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双方中任一方违反协议,而直接或间接地给 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失、索赔、损害和债务,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赔偿损 失以及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 (2)如受让方违反约定不履行协议的,则受让方无权要求返还交易保证金, 如转让方违反约定不履行协议的,则转让方应双倍返还交易保证金。 (3)受让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如逾期付款的,应根 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每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转让方支付逾期 利息。 (4)转让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过户手续(以标的 公司取得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每延迟一日,应按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 之三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11 月 24 日,香山股份与均胜电子签署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期间和承诺净利润数 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1 年、 2022 年和 2023 年)。补偿义务人承诺,业绩承诺涉及的相关年度,标的公司的 承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90,000 万元(含 本数)。 2.实际实现净利润数及利润差额的确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在业绩承诺期间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受让方将聘请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个年度标的公司的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 核意见,并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以及与承诺净利 润的利润差额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 项审核意见为准。 3.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义务 (1)双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就标的公司 三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利润差额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截 至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 利润总和×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 (2)应补偿金额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为上限,即补偿 义务人累积用于补偿的金额不超过 20.4 亿元。 4.补偿的实施 于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 核意见,若存在业绩承诺补偿的,转让方应于收到受让方发出业绩承诺补偿通知 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按照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受让方须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5.协议效力、变更及解除 《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为《股份转让协议》的附属协议,随同《股份转让 协议》一并生效或终止。《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 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协议执行。 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 6.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后,除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 行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诺、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及 全部赔偿责任。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下列原因导致未来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承 诺数或利润延迟实现的,协议各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对补偿数额予以调整。 该等原因包括:发生签署协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 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以及 战争、骚乱等社会性事件。上述自然灾害或社会性事件导致标的公司发生重大经 济损失、经营陷入停顿或市场环境严重恶化的,各方可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实际 情况协商免除或减轻补偿义务人的补偿责任。但补偿义务人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 如下理由拒绝履行补偿义务: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标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 理层发生变化;受让方参与标的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其他非不可抗力的事 项。 本所律师认为,香山股份分别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业绩 承诺与补偿协议》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其约定的生效 条件满足后方可执行。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 计持有均胜群英 51%的股权。经核查,均胜群英具体情况如下: (一)均胜群英的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均胜群英基本情况如下: 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名称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321299346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99,270 万元 住所 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 1266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玉达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03 年 3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 控制系统)、车辆饰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总成、配电总成、充电桩、 充电设施、橡塑制品、金属制品、电子元件、汽车配件、模具工 经营范围 装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和安装;自营和代理货 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群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1,325.00 71.85 2 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 23,775.00 23.95 宁波均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3 2,298.13 2.31 (有限合伙) 宁波均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4 1,871.87 1.89 合伙) 合计 99,270.00 100% 根据均胜群英及均胜电子股东出具的承诺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均胜电 子所持均胜群英的上述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二)均胜群英的历史沿革 1.2001 年 11 月,设立 均胜群英有限设立于 2001 年 11 月 28 日,系由宁波爱力巨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和庄海丹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其中宁波爱力巨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出资 105 万元,庄海丹出资 45 万元。 2001 年 11 月 21 日,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三会验[2001]436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1 年 11 月 21 日,均胜群英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注册资本 15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1 年 11 月 25 日,均胜群英有限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均胜群英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宁波爱力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5.00 70.00 2 庄海丹 45.00 30.00 合计 150.00 100.00 2.2003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2 月 8 日,均胜群英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宁波爱力巨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均胜群英有限 30%的股权以 35 万元(折合美金 54,480 元) 的价格转让给刘冰(美国国籍),5%的股权以 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杜元春。庄 海丹将其持有均胜群英有限 25%的股权以 37.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杜元春。 同日,上述各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3 年 2 月 28 日,宁波市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同意成 立宁波均胜绿林塑胶园艺有限公司的批复》(北区外审[2003]020 号)。同日, 均胜群英有限取得了“外经贸资甬字[2003]0062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3 年 3 月 3 日,均胜群英有限就本次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宁波爱力巨投资管理有限 1 52.50 35.00 公司 2 庄海丹 7.50 5.00 3 杜元春 45.00 30.00 4 刘冰(美国国籍) 45.00 30.00 合计 150.00 100.00 3.2003 年 7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6 月 20 日,庄海丹与杜元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庄海丹将其所 持均胜群英有限 5%的股权转让给杜元春,股权转让价格为原注册资本出资额。 同日,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合资合同的决议。 2003 年 6 月 23 日,均胜群英有限召开董事会,批准上述股权转让。 2003 年 6 月 23 日,宁波市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同意宁 波均胜绿林塑胶园艺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的批复》(北区外审[2003]64 号)。 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同日,均胜群英有限取得了更新后的批准号为外经贸资甬字[2003]0062 号《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3 年 7 月 16 日,均胜群英有限就本次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宁波爱力巨投资管理 1 52.50 35.00 有限公司 2 杜元春 52.50 35.00 3 刘冰 45.00 30.00 合计 150.00 100.00 3.2004 年 6 月,第一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4 月 30 日,均胜群英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杜元春将其持有均 胜群英有限 30%的股权以 1,130,566.69 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系宁波爱力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4 年 4 月更名为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同意将投资总额由 150 万元增加到 600 万元,增资 450 万元由宁波均 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92.5 万元,刘冰出资 135 万元,杜元春出资 22.5 万 元。 同日,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杜元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对上 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转让价格依据转让基准日所有者权益确定,转让基准 日均胜群英有限所有者权益合计 3,768,555.63 元,转让价格为 1,130,566.69 元。 2004 年 5 月 27 日,宁波市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均胜 绿林塑胶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增资的批复》(甬科园[2004]185 号)。 2004 年 5 月 31 日,均胜群英有限取得了更新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 2004 年 6 月 12 日,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三会验[2004]405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6 月 12 日,均胜群英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45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4 年 6 月 29 日,均胜群英有限就本次转让及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 1 390.00 65.00 限公司 2 刘冰 180.00 30.00 3 杜元春 30.00 5.00 合计 600.00 100.00 4.2005 年 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2 月 10 日,均胜群英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杜元春将其持有 均胜群英有限 5%的股权以 491,617.66 元转让给刘冰。 同日,杜元春与刘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 定;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2005 年 2 月 4 日,宁波市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均胜 绿林塑胶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甬科园[2005]19 号)。 2005 年 2 月 5 日,均胜群英有限取得了更新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 年 2 月 5 日,均胜群英有限就本次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宁波均胜投资集 1 390.00 货币 65.00 团有限公司 2 刘冰 210.00 货币 35.00 合计 600.00 - 100.00 5.2005 年 4 月,第二次增资 2005 年 3 月 27 日,均胜群英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将均胜群英有限截 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631.5 万元转为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 本为 2,231.5 万元。 2005 年 4 月 1 日,宁波市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均胜 绿林塑胶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和增资的批复》(甬科园[2005]51 号)。 2005 年 4 月 4 日,均胜群英有限取得了更新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05 年 5 月 18 日,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三会工验[2005]252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5 年 4 月 12 日,双方股东以均胜群英有限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 1,631.5 万元转增均胜群英有限注册资本,增资后均 胜群英有限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2,231.5 万元。 2005 年 4 月 8 日,均胜群英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均胜群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 1 1450.475 65.00 限公司 2 刘冰 781.025 35.00 合计 2,231.50 100.00 6.2006 年 11 月,第三次增资 2006 年 10 月 29 日,均胜群英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将均胜群英注册 资本增至 4,000 万元,其中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149.525 万元,以人民币投入。刘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18.975 万元,以等值美 元现汇投入。 2006 年 11 月 1 日,宁波市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均胜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批复》(甬科园[2006]201 号)。 2006 年 11 月 1 日,均胜群英有限取得了更新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 2006 年 11 月 6 日,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三会工验[2006]638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6 年 11 月 6 日,均胜群英有限已收到宁波均胜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和刘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768.5 万元。 2006 年 11 月 10 日,均胜群英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均胜群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 1 2,600.00 65.00 限公司 2 刘冰 1,400.00 35.00 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合计 4,000.00 100.00 7.2007 年 8 月,第四次增资及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7 月 9 日,均胜群英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刘冰将其持有均胜 群英有限 35%的股权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将投资总额增加到 8,000 万元,其中宁 波 均 胜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2,600 万 以 现 金 投 入 , 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新增注册资本 1,400 万中的 656.4474 万元以境内公 司股权转让所得投入,剩余资金 7,435,526 元以等值美元现汇投入。 同日,刘冰与 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对上 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07 年 7 月 18 日,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 同意宁波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批复》(甬高新[2007]121 号)。 2007 年 7 月 20 日,均胜群英有限取得了更新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 2007 年 7 月 27 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威远验字[2007]1128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7 年 7 月 27 日,均胜群英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 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4,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7 年 8 月 3 日,均胜群英有限就本次转让及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均胜群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00.00 65.00 2 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2,800.00 35.00 合计 8,000.00 100.00 8.2007 年 10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07 年 9 月 21 日,均胜群英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宁波均胜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均胜群英有限 14%的股权以 1,120 万元转让给宁波市科技园区 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7 年 9 月 28 日,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07 年 9 月 28 日,宁波市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均胜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甬高新[2007]190 号)。 2007 年 9 月 29 日,均胜群英有限取得了更新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 2007 年 10 月 9 日,均胜群英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80.00 51.00 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 2 1,120.00 14.00 任公司 3 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2,800.00 35.00 合计 8,000.00 100.00 9.2007 年 12 月,股改 (1)改制方案及内部决策程序 2007 年 10 月 16 日,均胜群英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将均胜群英有限按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均胜 群英有限的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合资合同、合资公司章程的决议,同 意将均胜群英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和宁波市 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有关事宜签署了 《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 (2)审计 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07 年 10 月 12 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威远审字[2007]3167 号 《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均胜群英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9,076.1 万元。 (3)召开创立大会 均胜群英于 2007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筹备 报告》、《公司章程》、《设立费用的报告》等议案,选举产生了均胜群英第一 届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均胜群英设立 的工商手续。 (4)验资 2007 年 11 月 30 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威远验字[2007]1200 号《验 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以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按 1.13:1 的比例转为均胜群英(筹)股本 8,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各发起人 均已缴足其认购的股份。 (5)批准及工商登记 2007 年 11 月 29 日,均胜群英取得了商务部《关于同意宁波均胜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1948 号)。 2007 年 11 月 30 日,均胜群英取得了商务部“商外资资审字[2007]0452 号”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均胜群英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28 日,均胜群英就本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整体变更完成后,均胜群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80.00 51.00 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 2 1,120.00 14.00 任公司 3 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2,800.00 35.00 合计 8,000.00 100.00 10.2010 年 7 月,股改后第一次股份转让 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0 年 6 月 22 日,均胜群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 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将其所持均胜群英 10%的股份以 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市科技园区 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日,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与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 明。 2010 年 7 月 7 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胜汽 车电子股份公司章程变更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0]455 号),批准了均 胜群英本次股份转让、住所变更及章程修正案。 同日,均胜群英取得了更新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 年 7 月 7 日,均胜群英就本次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80.00 51.00 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 2 1,920.00 24.00 任公司 3 Bosen(China)HoldingLimited 2,000.00 25.00 合计 8,000.00 100.00 11.2011 年 12 月,股改后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1 年 12 月 1 日,均胜群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宁波均胜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均胜群英 51%的股份转让给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辽源 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每股 4.3 元的价格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66,536,948 股 A 股股票作为 支付对价; 同意股东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均胜群英 24%的 股份转让给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每股 4.3 元的价格向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31,311,505 股 A 股 股 票 作 为 支 付 对 价 ; 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放弃优先购买权。 3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1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向宁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05 号)。 2011 年 12 月 5 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均胜 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1]852 号)。同 日,均胜群英取得了更新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2 月 5 日,均胜群英就本次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75.00 2 Bosen(China)HoldingLimited 2,000.00 25.00 合计 8,000.00 100.00 12.2013 年 5 月,股改后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3 年 5 月 15 日,均胜群英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股东 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将其持有均胜群英 25%的股权以 21,28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博声电子 有限公司。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Bosen(China)Holding Limited 与浙江博声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 转让合同》,对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13 年 5 月 17 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均胜 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 [2013]265 号)。 2013 年 5 月 22 日,均胜群英就本次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胜群 英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75.00 2 浙江博声电子有限公司 2,000.00 25.00 合计 8,000.00 100.00 13.2016 年 11 月,股改后第一次增资 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6 年 11 月 6 日,均胜群英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均胜 群英增加注册资本 2 亿元,其中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辽源得亨股 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更名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5 亿元认 购 1.5 亿股,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系浙江博声电子有限公司,2016 年 1 月更 名为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认购 5,000 万股。 2016 年 12 月 30 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威远验字[2016]2011 号” 《验资报告》,截止 2016 年 11 月 6 日,确认均胜群英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 增注册资本合计 20,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6 年 11 月 16 日,均胜群英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均胜群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0 75.00 2 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 7,000.00 25.00 合计 28,000.00 100.00 14.2017 年 6 月,股改后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5 月 8 日,均胜群英召开 2017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均胜群 英增加注册资本 44,300 万元。其中股东均胜电子出资 33,225 万元认购 33,225 万 股,均胜科技出资 11,075 万元认购 11,075 万股。 2017 年 6 月 20 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威远验字[2017]2008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7 年 5 月 8 日,均胜群英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 增注册资本合计 44,3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7 年 6 月 7 日,均胜群英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均胜群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 1 54,225.00 75.00 司 2 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 18,075.00 25.00 合计 72,300.00 100.00 15.2017 年 12 月,股改后第三次增资 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12 月 6 日,均胜群英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均胜群英增加注册资本 22,80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 22,800 万股,每股一元,其中股东均胜电子出资 17,100 万元认购 17,100 万股,均胜科技出资 5,700 万元认购 5,700 万股。 2018 年 2 月 26 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威远验字[2018]2002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均胜群英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2,8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7 年 12 月 18 日,均胜群英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均胜群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 1 71,325.00 75.00 司 2 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 23,775.00 25.00 合计 95,100.00 100.00 16.2019 年 12 月,股改后第四次增资且增加新股东 2019 年 12 月 10 日,均胜群英召开 2019 年第 4 次股东大会,同意均胜群英 新发行股份 4,170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 4,170 万元。其中由新股东宁波均享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33,666,675 元认购 18,718,671 股,占新股发行后 总股本 1.89%。新股东宁波均好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41,333,325 元认购 22,981,329 股,占新股发行后总股本 2.31%。 2020 年 3 月 1 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威远验字[2020]2003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止 2020 年 2 月 10 日,均胜群英已收到新增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合计 4,17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9 年 12 月 20 日,均胜群英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均胜群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 1 71,325.00 71.85 司 2 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 23,775.00 23.95 宁波均享投资管理合伙企 3 1,871.8671 1.89 业(有限合伙) 3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宁波均好投资管理咨询合 4 2,298.1329 2.31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99,270.00 100.00 新股东均享合伙和均好合伙属于均胜群英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持股平台。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均胜群英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不存在依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其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相应 的程序,合法、有效。 (三)均胜群英主要资产状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如下: 1.不动产 根据均胜群英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 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29 处不动产,其中境内不动产 23 处,境外不动产 6 处,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不动产清单”。 根据均胜群英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均胜群英合法拥有上述不动产。 2.知识产权 (1)专利 根据均胜群英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均 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258 项专利,其中境内专利 242 项,境外专利 16 项,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专利清单”。 本所律师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合法拥 有上述专利。 (2)商标 根据均胜群英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均 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10 项商标,其中境内商标 8 项,境外商标 2 项,具体 情况详见附件三“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商标清单”。 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合法拥 有上述商标。 (3)软件著作权 根据均胜群英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均 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40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四“均胜群英及 其子公司的软件著作权清单”。 本所律师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合法拥 有上述所列的软件著作权。 3.均胜群英的对外投资 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群英共有 19 家参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 如下: (1)均胜群英天津 公司名称 均胜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5626551562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4,635.18695 万元 住所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福源道 21 号 法定代表人 张盛红 经营期限 2010 年 9 月 29 日至 2040 年 09 月 28 日 汽车用塑料嵌板、汽车零配件、汽车电子装置、橡塑制品、金属 制品、电子元件、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设计,技术推广服 经营范围 务,劳动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 均胜群英 100%持股 (2)均胜群英宁波 公司名称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MA283AGR43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4,564.764 万元 住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1266 号 006 幢 1 楼 法定代表人 张盛红 经营期限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2046 年 12 月 13 日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经营范围 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木材加工;产业 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 售;熔喷布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持股比例 均胜群英 100%持股 (3)武汉均胜 公司名称 武汉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09466048XM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住所 武汉市江夏区金港新区雪佛兰大道 18 号 法定代表人 赵双双 经营期限 2014 年 3 月 18 日至 2034 年 3 月 17 日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汽车电子装置、模具、橡塑制品、金属制 经营范围 品、电子元件设计、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 均胜群英 100%持股 (4)成都均胜 公司名称 成都均胜汽车电子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5972988659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住所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安路 210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玉达 经营期限 2012 年 6 月 29 日至永久 制造:橡塑制品、金属制品、电子元件、汽车配件、汽车关键零 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 经营范围 统);模具加工、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 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 均胜群英 100%持股 (5)均胜奔源 公司名称 上海均胜奔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555920310N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住所 宝山区振园路 269 号 3 幢 法定代表人 刘玉达 经营期限 2010 年 5 月 21 日至 2030 年 5 月 20 日 汽车后视镜设计、生产、销售;加油小门塑料件的注塑、装配、 经营范围 设计、销售;模具设计、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持股比例 均胜群英 100%持股 (6)长春均胜 公司名称 长春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785945871X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400 万元 住所 汽车产业开发区西湖大路 8699 号 法定代表人 张盛红 经营期限 200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6 年 7 月 5 日 橡塑制品,金属制品,电子元件,汽车配件,发动机进气增压 器,车身电子控制系统,模具设计、开发、制造、加工;普通货 经营范围 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 均胜群英 100%持股 (7)辽源均胜 公司名称 辽源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400578918440A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200 万元 住所 辽源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张盛红 经营期限 201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 加工、制造金属制品,电子元件、汽车配件、发动机进气增压 器,车身电子控制系统,模具(以上项目法律法规规定许可审批 经营范围 的需取得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 长春均胜 100%持股 (8)长春华德 公司名称 长春华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72711448XU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大路 8699 号(长春均胜汽车零部 住所 件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 张盛红 经营期限 2001 年 7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 汽车配套的工程塑料和其他塑料制品的生产(排污许可证有效期 经营范围 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 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持股比例 均胜群英 100%持股 (9)欧迪能 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名称 欧迪能(宁波)车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561269747E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1 万元 住所 宁波高新区晶辉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盛红 经营期限 2010 年 9 月 15 日至长期 照明灯具、LED(发光二极管)汽车灯的制造及加工;自营和代 经营范围 理各类货物及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持股比例 均胜群英 100%持股 (10)均胜新能源 公司名称 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AJK8F1T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住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1266 号 006 幢 1 楼 法定代表人 刘玉达 经营期限 2018 年 5 月 4 日至 2038 年 5 月 3 日 新能源汽车充电总成、配电总成、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制造 和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 经营范围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均胜群英 55%持股 持股比例 宁波均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持股 南京博格汽车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持股 (11)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 公司名称 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车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2187HL41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9 号(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刘玉达 经营期限 2020 年 4 月 14 日至 2040 年 4 月 13 日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互联网上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 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 产测试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 经营范围 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 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网络设备 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 均胜新能源 100%持股 (12)均胜饰件 公司名称 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3MA2AEWMP8D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汇盛路 299 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 刘玉达 经营期限 2017 年 10 月 16 日至 2037 年 10 月 15 日 汽车内外饰件、塑料配件、金属制品、模具、五金件的研发、设 计、制造、加工、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经营范围 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均胜群英 55%持股 持股比例 裘永平 25%持股 宁波东元金属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0%持股 (13)均源塑胶 公司名称 宁波均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MA2927PE2T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李花桥村 法定代表人 金永平 经营期限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长期 塑胶件、金属制品、五金件、模具、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 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经营范围 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均胜群英 40%持股 持股比例 宁波东元金属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60%持股 (14)德国群英 公司名称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注册号 HRB253278 成立日期 1979 年 8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Gutenbergstrae 16, 71277 Rutesheim 注册资本 1,250,000 欧元 股权结构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董事 UweVanderStichelen, Dr. Johannes Klein, Torsten Winterwerber (15)墨西哥群英 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EXICO, S.A. 公司名称 DEC.V. 注册号 D 00000015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30 日 CIRCUITO SAN MIGUELITO ORIENTE 0100 L-01 CIUDAD 注册地址 SATELITEZONA INDUSTRIAL 注册资本 599,641,920 墨西哥比索 股权结构 德国群英 100%持股 董事 Michael Plocher (16)北美群英 公司名称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North America, LLC 注册号 SR 20190890290 成立日期 2019 年 2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251 Little Falls Drive 注册资本 0 美元 股权结构 德国群英 100%持股 董事 Jim Bennethum (17)波兰群英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POLSKA SPOLKA 公司名称 OGRANICZONA ODPOWIEDZIALNOSCIA 注册号 KRS 0000058752 成立日期 1997 年 10 月 1 日 注册地址 ul. Stacyjna 16 58-306 Wabrzych POLAND 注册资本 11,404,000 波兰兹罗提 股权结构 德国群英 100%持股 董事 Jacek Kucharski, Beata Bieleszuk (18)罗马尼亚群英 公司名称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ROMANIA S.R.L. 注册号 J08/1823/2003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19 日 Loc.Ghimbav, Oras Ghimbav Str. D.E 301 KM. 0+200, Kreist 注册地址 Brasov 注册资本 3,800,100 罗马尼亚列伊 股权结构 德国群英 100%持股 董事 Ovidiu Adam, Razvan Cioban (19)南非群英 公司名称 SOUTH AFRICA JOYSONQUIN AUTOMOTIVE 注册号 2018/276725/07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8 日 119 Witch Hazel Avenue Highveld Technopark ZA-Centurion 注册地址 Gauteng 0157 SOUTH AFRICA 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注册资本 0 南非兰特 股权结构 德国群英 100%持股 董事 Uwe Vander Stichelen, Dr. Johannes Klein (四)均胜群英的主要业务资质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智能功能件系统、高端内饰总成以及新能 源汽车领域的充配电系统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根据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 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发布的 《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 年第 44 号),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部分产品属于汽车内饰件,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部分产品属于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和机动车辆间 接视野装置,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代替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均胜群英境内子公司持有 13 项强制性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具体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附件五:均胜群英境内子公司的强制性产品符合性自我声 明清单”。 (五)均胜群英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本法律意见书中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正 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 8,000 万元或 1,000 万欧元以上的重大合同。或者交易金额 虽未超过 8,000 万元或 1,000 万欧元,但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 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且本所律师认为有必要披露的合同。 1.重大销售合同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与客户正在履 行的重大销售框架合同共 15 个,具体如下: 合同主要 项目名称 采购方 销售方 合同期限/签署日期 计划销量额 内容 均胜群 2020.01.01- - 一汽-大众 价格协议 - 英 2020.12.31 均胜群 2020.01.01- - 上汽通用 价格协议 - 英 2020.12.31 北京奔驰 均胜群 2020.01.01- - 汽车有限 价格协议 - 英 2020.12.31 公司 均胜群 2017.08.23- - 北美通用 汽车零件 - 英 2020.12.31 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合同主要 项目名称 采购方 销售方 合同期限/签署日期 计划销量额 内容 东风延锋 汽车饰件 均胜群 2020.01.01- - 采购件 - 系统有限 英 2020.12.31 公司 2020 年 4 月至 Project 2024 年 12 月底 Audi 德国群 采购件、 AUDI AG 2015.07.25 的计划销量总计 AU651 / D5 英 价格协议 A8 约为 104,531,643 欧元 Bayerisch e Motoren 2020 年 4 月至 Werke 2024 年 12 月底 Project Aktienges 德国群 采购件、 2015.03.03 的计划销售额总 G0X ellschaft 英 价格协议 计约为 (“BM 104,564,408 欧元 W”) 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底 Project 德国群 采购件、 BMW 2015.12.18 期间的计划销售 G2Y 英 价格协议 额总计约为 314,961,302 欧元 Daimler 德国群 采购件、 2018.01.01- AG 英 价格协议 2025.12.31 2020 年 4 月至 Daimler 德国群 采购件、 2019.01.01- 2024 年 12 月底 Project AG 英 价格协议 2025.12.31 期间的计划销售 MRA2 Mercedes- 额总计约为 德国群 采购件、 2019.01.01- AMG 103,727,049 欧元 英 价格协议 2025.12.31 GmbH Mercedes- 2020 年 4 月至 德国群 采购件、 2017.09.08- AMG 2024 年 12 月底 英 价格协议 2017.12.31 Project V4 GmbH 期间的计划销售 AMG Mercedes- 德国群 采购件、 2020.04.27- 额总计约为 AMG 英 价格协议 2020.12.31 134,605,225 欧元 GmbH Daimler 德国群 采购件、 2018.01.01- 2020 年 4 月到 AG 英 价格协议 2023.12.31 2024 年 12 月底 Project 的计划销售总额 W205_253 Daimler 德国群 采购件、 2019.01.01- 约为 63,713,622 AG 英 价格协议 2023.12.31 欧元 截至 2020 年 11 Project Dr. Ing. 月 19 日,该项 Porsche h.c. F. 德国群 采购件、 2020.04.29 -无限期 目的计划销售额 Cayenne Porsche 英 价格协议 PA AG 总计约 44,000,000 欧元 截至 2020 年 11 Dr. Ing. 月 19 日,该项 Project h.c. F. 德国群 采购件、 2020.06.05 -无限期 目的计划销售额 Panamera Porsche 英 价格协议 AG 总计约为 51,000,000 欧元 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合同主要 项目名称 采购方 销售方 合同期限/签署日期 计划销量额 内容 2020 年 11 月 19 日,该项目的全 德国群 采购件、 Project G60 BMW AG 2020.09.08 球计划销售额总 英 价格协议 计约为 100,000,000 欧元 2020.10.15-以下日 期中的最后一个: (i)买方使用该货 截至 2020 年 11 Volvo Car 物的批量生产结束 月 19 日,该项 Project 德国群 采购件、 Corporatio 后 15 年,或(ii) 目的全球计划销 Volvo 英 价格协议 n 在协议项下为货物 售额总计约为 签订的最后一份采 133,000,000 欧元 购协议的有效期届 满 2.重大采购框架合同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与供应商正在 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合同共 10 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 采购 销售方 合同标的 合同期限 号 方 均胜 宁波市鄞州东元金 1 价格协议 2020.01.01-SOP 当年年底(注 1) 群英 属塑胶制品厂 均胜 康迪泰克(中国) 2 价格协议 2020.01.01-2020.12.31 群英 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均胜 广东德昌电机有限 3 价格协议 2020.01.01-2020.12.31 群英 公司 均胜 慈溪市快乐汽车零 4 价格协议 2019.09.07-SOP 当年年底(注 1) 群英 部件有限公司 均胜 无锡二橡胶股份有 5 价格协议 2020.01.01-2020.12.31 群英 限公司 均胜 杜邦贸易(上海) 6 价格协议 2020.01.01-2020.12.31 群英 有限公司 均胜 宁波鄞州永泰车辆 7 价格协议 2020.01.01-2020.12.31 群英 配件厂 均胜 宁波科镭零部件有 8 价格协议 2020.01.01-2020.12.31 群英 限公司 均胜 艾曼斯(苏州)工 9 价格协议 2020.01.01-2020.12.31 群英 程塑胶有限公司 均胜 宁波鸿胜塑胶有限 10 价格协议 2020.01.01-2020.12.31 群英 公司 注 1:SOP:项目量产时间 3.借款合同 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正在履行的重 大借款合同共 6 个,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金额(万元) 期限 担保方式 330220200 国家开发 均胜群 2020.9.4- 保证金质押担 110000098 银行宁波 8,000 英 2022.9.4 保 4 分行 330220200 国家开发 均胜群 2020.2.21- 不动产抵押担 110000090 银行宁波 10,000 英 2021.2.21 保 8 分行 宁波 2020 2020.5.15- 均胜集团有限 4,000 人借 0077 2021.5.14 公司信用担保 宁波 2020 均胜群 中国银行 2020.5.19- 均胜集团有限 4,000 人借 0078 英 宁波分行 2021.5.18 公司信用担保 宁波 2019 2019.12.18- 均胜集团有限 2,000 人借 0205 2020.12.17 公司信用担保 UniCredit 群英德国及其 Bank AG、 子公司波兰群 德国群 Landesban 2020.7.31- - EUR70,000,000 英、罗马尼亚 英 k Baden- 2022.8.31 Württemb 群英、墨西哥 erg KfW 群英信用担保 4.抵押质押合同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正在履行的重 大抵押质押合同共 2 个,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金 合同编号 借款人 抵押人 债权人 额(万 抵押物 期限 元) 品辉路 68 号:甬房权证 江东字第 20130037104 甬房权证江东 字第 欧迪能 201300371110 3302202001100 (宁 甬房权证江东 国家开发 字第 2020.2.21 000908 号借款 均胜群 波)车 银行宁波 10,000 20130037108 - 合同的抵押合 英 等科技 分行 甬房权证江东 2021.2.21 同 有限公 字第 司 20130037109 甬房权证江东 字第 20130037106 甬国用 (2013)第 1006250 5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担保金 合同编号 借款人 抵押人 债权人 额(万 抵押物 期限 元) 3302202001100 国家开发 125 万元 000984 号借款 均胜群 均胜群 2020.9.4- 银行宁波 10,000 (12.5%保证 合同的抵押合 英 英 2022.9.4 分行 金) 同 5.保证合同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共 3 个,具体情 况如下: 担保 债权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 合同编号 被担保方 期限 方 人 式 元) 均胜 中国 宁波 2019 人保 集团 银行 2020.8.10- 均胜群英 信用担保 13,000 0021 有限 宁波 2022.8.9 公司 分行 均胜 建行 集团 2017.10.25- 1212201707035 均胜群英 鄞州 信用担保 11,000 有限 2030.10.25 支行 公司 中国 民生 公高保字第仑 均胜 2019.1.4- 均胜群英 银行 信用担保 10,000 20180009 号 科技 2022.1.3 宁波 分行 6.授信合同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合同 1 个,具体情况 如下: 授信 授信人保 担保金额(万 合同编号 受信人 期限 人 证人 元) 中国 民生 公授信字第仑 2019.12.30- 银行 均胜群英 均胜科技 10,000 20190010 号 2020.12.29 宁波 分行 7.品牌许可使用协议 2019 年均胜电子跟均胜群英、均胜群英天津、墨西哥群英分别签署了《品牌 许可使用协议》,均胜电子许可上述主体在许可区域使用其英文名称“Joyson” 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和中文名称“均胜”作为企业名称和/或产品和服务名称。许可费按照总收入的特 定百分比计算,其中 2019 年百分比为 0.5%。 (六)均胜群英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群英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1 刘玉达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王剑峰 董事 3 朱雪松 董事 4 范金洪 董事 5 张盛红 董事兼副总经理 6 李丹丹 监事 7 谢卫 监事 8 翁春燕 监事 9 徐彬 副总经理 10 陆立英 财务总监 经本所律师核查,均胜群英现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均胜群英的税收 1.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4017 号”《审计报 告》,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所实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如下: 序号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均胜群英及中国境内各子公司: 13%(2019 年 4 月 1 日以前为 16%)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 德国境内各子公司:19%、16% 应税劳务收入的 13%计算销项 (注 1) 1 增值税 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墨西哥境内各子公司:16%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 罗马尼亚境内各子公司:19%、 增值税 9%、5% 波兰境内各子公司:23% 南非境内各子公司:15% 美国境内各子公司:2.90%-7.25% 2 营业税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征 德国:13.30% 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城市维 均胜群英及中国境内各子公司: 3 护建设 按应交增值税或应税项目计征 1%、7% 税 葡萄牙境内各子公司:1.50% 均胜群英及中国境内各子公司:5% 或 10%(注 2)、15%(注 3)、25% 美国境内各子公司:21% 企业所 墨西哥境内各子公司:30% 4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得税 德国境内各子公司:28% 罗马尼亚境内各子公司:5%、16% 波兰境内各子公司:19% 南非境内各子公司:28% 均胜群英及中国境内各子公 司: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 转税的 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 均胜群英及中国境内各子公司: 的流转税的 2%计缴。 教育费附加:3% 美国境内各子公司: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其他税 替代最小赋税:按应纳税所得 美国境内各子公司: 5 种 额的 20%计缴。 替代最小赋税:20% 地方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地方税:1%-12% 1%-12%计缴。 州税-所得税/特许权税:6%-9% 州税-所得税/特许权税:按应 德国:团结附加税:5.50% 纳税所得额的 6%-9%计缴。 德国境内各子公司:团结附加 税:按照企业所得税 5.50%计 缴。 注 1:自 2020 年 7 月起,群英德国增值税税率适用 16%。为促进德国当地消费需求, 德国政府将增值税税率分别从 19%及 7%降低至 16%及 5%,有效期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注 2:长春华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5%或者 10% 注 3:均胜群英、武汉均胜、长春均胜、辽源均胜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 行 15%的税率;成都均胜、长春华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5%或者 10%。 2.税收优惠 (1)均胜群英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取得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 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和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733100386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度期间企业所得税按 15%税率征收。根据《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5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 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目前均胜群英企业所得税 暂按 15%的税率预缴。 (2)长春均胜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取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和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922000303 号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度期间企业所得税按照 15%税率征收。 (3)辽源均胜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取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和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922000210 号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度期间企业所得税按照 15%税率征收。 (4)武汉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均胜”)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取得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 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642000611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三年。武汉均胜于 2016 年至 2018 年度期间企业所得税按照 15%税率征收。2019 年 11 月 15 日重新取得了编号为 GR201942001519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 期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度期间企业所得税按照 15%税率征收。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 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成都均胜汽车电子零部件有限公司和长春华 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 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自 2020 年 7 月起,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适用 16% 增值税税率。为促进德国当地消费需求,德国政府将增值税税率分别从 19%及 7% 降低至 16%及 5%,有效期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纳税情况 5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涉税证明材料、均胜群英的确认以及境外律师出具 的法律意见,并经本所律师公开网络检索,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最近两年不存在 重大税收违法违规事项。 (八)环境保护、质量监督与社会保障 1.环境保护 均胜群英主要从事汽车智能功能件系统和高端内饰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 销售。根据均胜群英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对上述各企业所在地环保局网站公 示信息的检索及境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均胜群 英及其子公司最近两年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2.产品质量 根据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等网站查询,均胜群英及其分子公司最近两年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 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根据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劳动社保部门和公积金管 理部门的网站查询,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最近两年未因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九)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1.根据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目前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5 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局作出“(长汽)食药监食行罚[2018]320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长春 均胜食堂负责人未能出示有效《食堂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其处以 5,000 元罚款。长春均胜已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缴纳上述罚款。 (2)2018 年 7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作出“郑东站辑简字 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8]001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一票报 关单中商品申报型号与实际不符,对其罚款 3,000 元。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 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缴纳上述罚款。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处罚涉及的情节轻微,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 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2、根据均胜群英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境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 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起诉方 被诉方 案由 风险金额 进展 shr automotive 德国群英 合同纠纷 575,857.34 欧元 一审进行中 GmbH 根据境外律师的法律意见,上述诉讼不会对均胜群英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均胜电子,经核查,上述交易对方与香山股份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香山股份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经核查,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 关联方,亦不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因本次交易导致香山股份与关联方之间产生新 的关联交易。 (二)同业竞争 1.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均胜群英主要从事汽车智能功能件系统和高端内饰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 销售。香山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玉昆不存在经营同种或类似业务,因此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2.香山股份《公司章程》对避免同业竞争的规定 5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四)不得滥用股 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香山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香山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玉昆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 诺:“1、截止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香山股份)存在有相 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 (香山股份)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发行人(香山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本人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 促使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 经营实体(以下简称“其他经营实体”)不开展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新设 或收购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业务直接或可能 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 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4、本人其他经营实体高级管理人员将不 兼任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5、无论是由本人或本人其他经营实体自身研究开发 的、或是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 品,公司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6、本人或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如拟出售与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本人承诺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 务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逊于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7、若发生本承诺函第 5、6 项所述情况,本人承诺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尽快将有 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尽 快提供公司合理要求的资料,公司可在接到本人或本人其他经营实体通知后三十 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或生产权;8、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 范围,本人承诺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 5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自身、并保 证将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将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①停止 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③将相竞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④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⑤其他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方式;9、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 东之权益而作出;10、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11、如违 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12、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 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 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4.交易对方均胜电子的承诺 均胜电子承诺:“1、均胜电子(不包括均胜群英)主要从事智能驾驶系统、 汽车安全系统、新能源汽车动力管理系统(BMS),以及车联网技术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均胜群英则专注于汽车智能功能件系统、高端内饰总成以及新能源汽 车领域的充配电系统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 司将按照上述业务和产品的分类,严格区分均胜电子和均胜群英的业务,在未来 三年内,本公司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其它名义从事与均 胜群英存在竞争的业务。3、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 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香山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 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的处理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根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股份转让协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所涉及 的标的资产为均胜群英 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均胜群英将成为上市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仍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对其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 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依法享有的债权或负担的债务仍然以其自身的名义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 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权利、义务处理 根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股份转让协议》,均胜群英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仍将独立、完整地履行其与员工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本次交易之前均胜群英 与其各自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的实施而发生变更或终止,因此,本 次交易不涉及人员转移或人员安置问题。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就其与标的公司及其子 公司的《品牌许可使用协议》签署补充协议,明确转让方同意标的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内继续根据《品牌许可使用协议》免费使用有关中 文“均胜”及英文“Joyson”的品牌。 九、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上市公司及均胜电子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所 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后续双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本所律师审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香山股份已履行了现阶段法 定的信息披露义务,香山股份不存在和交易对方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其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相关人员买卖证券行为的核查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首次披露重组事项 前 6 个月至本次交易之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5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3.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5.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6.前述各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1.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买卖香山股份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的自查报告、相关人员出具的说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 易对方及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香山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日期 交易数量 交易金额 交易方向 身份 香山股份董 王帅 2020.06.08 4,700 97,807 买入 事总经理王 咸车之子 2.中介机构及具体经办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的自查报告、相关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为本次交易提供服 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在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 6 个月无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王帅出具了的《关于本人买卖股票的声明》,其作 出了如下声明与承诺:“1、香山股份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本人并不知悉 该事项,本人的父亲王咸车未向本人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本人 买卖香山股份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香山股份股票投资价值 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香山股份股票的情形。2、本人及 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香山股份股票、从事市 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不 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香山股份股票,也不以任何 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6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 6 个月,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 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外,上市公司已向中登公司就相关人员自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本次交易之 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买卖股票记录的申请查询,如有变化将就查询结果进行补 充披露。 十一、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资质 经核查,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甬兴证券获发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甬兴证券 作为香山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资格合法、有效。 (二)审计机构 根据致同会计师以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获发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经办会计师获发的《注 册会计师证书》及年度检验登记情况,为本次交易出具审计报告的致同会计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及其经办会计师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银信评估获发的《营业执照》、《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资 产评估资格证书》和经办评估师获发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及年度检验登记 情况,为均胜群英出具评估报告的银信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法律顾问 根据本所获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其年度检验记录、本所经办律 师获发的《律师执业证》及年度检验登记情况,本所及经办律师作为香山股份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资格合法、有效。 6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涉及的双方具备进行并完成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的实质条件;在取得香山股份和均胜电子股 东大会批准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三部分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 2020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五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强 孙 立 _______________ 乔营强 63 附件一: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不动产清单 1、境内不动产 土地使用 房屋建筑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地址 权面积 面积 权利 (㎡) (㎡) 1 均胜群英 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 0208471 号 翡翠湾 1 号 7-18 — 43.12 无 2 均胜群英 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 0208364 号 翡翠湾 1 号 5-4 — 41.11 无 3 均胜群英 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 0208349 号 翡翠湾 1 号 9-2 — 41.11 无 4 均胜群英 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 0208317 号 翡翠湾 1 号 6-4 — 41.11 无 5 均胜群英 浙(2020)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 0069452 号 新舟路 123 弄 26 号 105 — 95.69 无 6 均胜群英 浙(2020)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 0068547 号 新舟路 123 弄 50 号 201 — 79.11 无 7 长春均胜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5120002539 号 汽车产业开发区西湖大路 8699 号 — 4,736.20 无 8 长春均胜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5120002540 号 汽车产业开发区西湖大路 8699 号 — 2,054.48 无 9 长春均胜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5120002541 号 汽车产业开发区西湖大路 8699 号 — 150.74 无 长春市西新区西湖大路 8699 号 2 10 长春均胜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5120003018 号 — 1,898.20 无 号厂房 长春市西新区西湖大路 8699 号 3 11 长春均胜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5120003019 号 — 1,336.55 无 号厂房 长春市西新区西湖大路 8699 号涂 12 长春均胜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5120003020 号 — 2,281.09 无 装厂房 长春市西新区西湖大路 8699 号综 13 长春均胜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5120003021 号 — 817.10 无 合楼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大路 14 长春均胜 长国用(2013)第 101000045 号 22,879 — 无 8699 号 15 辽源均胜 吉(2017)辽源市不动产权第 22400030654 号 辽源市经济开发区连昌村四组-000 12,807.6 无 16 辽源均胜 吉(2017)辽源市不动产权第 22400030655 号 辽源市经济开发区连昌村四组-000 81,284.00 250.43 无 17 辽源均胜 吉(2017)辽源市不动产权第 22400030656 号 辽源市经济开发区连昌村四组-000 4,066.99 无 18 欧迪能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 20130037104 号 晶辉路 68 号 26,667.00 24.99 有 64 土地使用 房屋建筑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地址 权面积 面积 权利 (㎡) (㎡) 19 欧迪能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 20130037110 号 晶辉路 68 号 14.04 有 20 欧迪能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 20130037108 号 晶辉路 68 号 5,814.85 有 21 欧迪能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 20130037109 号 晶辉路 68 号 12,488.96 有 22 欧迪能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 20130037106 号 晶辉路 68 号 5,978.55 有 浙(2020)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 0004034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汇盛路 23 均胜饰件 21,808 29,971.45 无 号 299 号 2、境外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号 座落 (㎡) (㎡) 权利 1 德国群英德国 4900/1 Gutenbergstrae 9 6,425 有 5,390 2 德国群英德国 4900/21 Gutenbergstrae 16 3,845 有 Ghimbav, Strada DE 301 km 0+200 (European 3 罗马尼亚群英 105426 87,312 无 Road no. 301, km 0+200) 45,990.90 4 罗马尼亚群英 100787 Ghimbav,Brasov county 1,419 无 5 波兰群英 026501_1 Stacyjna Street No.16 14,907 5,570 无 Circuito San Miguelito Oriente no. 100, ciudad 6 墨西哥群英 Q696295 54,174 7,307.94 无 Satelite 78423, San Luis Potosí, SLP Mexico 65 附件二: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专利清单 1、境内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1 均胜群英 一种割膜工装 实用新型 2020-9-17 2030-9-16 202022034492X 2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出风口总成 实用新型 2020-9-7 2030-9-6 2020219222118 3 均胜群英 一种用于控制出风口叶片的转动结构 实用新型 2020-8-13 2030-8-12 2020216758922 4 均胜群英 一种手动隐藏式双通道汽车空调出风口 发明专利 2020-7-13 2040-7-12 2020106667917 5 均胜群英 一种手动操控式汽车空调出风口结构 发明专利 2020-7-13 2040-7-12 2020106667921 6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结构 发明专利 2020-7-8 2040-7-7 2020106495770 一种集中操控式汽车空调隐藏式出风口 7 均胜群英 实用新型 2020-6-18 2030-6-17 2020211279847 结构 8 均胜群英 一种模具开模辅助顶出结构 发明专利 2020-6-1 2040-5-31 2020104849836 用于汽车空调出风口叶片的自动点胶压 9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20-4-17 2040-4-16 2020103060917 饰条一体装置 10 均胜群英 汽车空调出风口 发明专利 2020-4-13 2040-4-12 2020102862997 11 均胜群英 通用型出风口装配机及装配方法 发明专利 2020-3-31 2040-3-30 2020102406833 12 均胜群英 无痕顶针、无痕顶针的制作方法及模具 发明专利 2020-3-6 2040-3-5 2020101499050 13 均胜群英 一种气流检测装置 发明专利 2020-3-2 2040-3-1 2020101344863 电镀件和非电镀件的卡接定位结构及叶 14 均胜群英 实用新型 2020-1-15 2030-1-14 2020200845456 片 15 均胜群英 吹塑设备径向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0-11 2026-10-10 2016211104475 16 均胜群英 一种内设切割装置的模具 实用新型 2016-9-22 2026-9-21 2016210708092 17 均胜群英 一种应用了 PVD 涂层的注塑模具 实用新型 2016-9-22 2026-9-21 2016210708020 18 均胜群英 一种自动化装配的注塑结构 实用新型 2016-9-22 2026-9-21 2016210710834 19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6142 20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加热部件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6123 21 均胜群英 一种出风口水平叶片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4274 22 均胜群英 一种空气管稳固装置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4823 23 均胜群英 隐藏式汽车空调出风口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6886 66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24 均胜群英 一种多功能汽车空调出风口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4293 25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出风口风门结构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4984 26 均胜群英 一种车用空气净化装置 发明专利 2016-6-30 2036-6-29 2016105072081 27 均胜群英 一种自动化化学实验装置 发明专利 2016-4-15 2036-4-14 2016102372953 28 均胜群英 发动机冷却液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6-2-3 2036-2-2 2016100766560 29 均胜群英 一种改善出风门泄漏量的风门结构 实用新型 2016-6-23 2026-6-22 2016206231767 30 均胜群英 真空紧实装置 发明专利 2015-12-10 2035-12-9 2015109062366 31 均胜群英 双层汽车挡泥板 发明专利 2015-12-10 2035-12-9 2015109108660 32 均胜群英 排气门加工生产用装置 发明专利 2015-11-28 2035-11-27 2015108418797 33 均胜群英 汽车方向杆加工用装置 发明专利 2015-11-28 2035-11-27 2015108419234 34 均胜群英 一种插座及插头 发明专利 2015-11-12 2035-11-11 2015107698818 35 均胜群英 一种插座 发明专利 2015-11-12 2035-11-11 201510771483X 36 均胜群英 一种涡轮增压管道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82152 37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拨轮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87974 38 均胜群英 一种出风口电镀叶片结构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89630 39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电动空调出风口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90750 一种注塑模具急冷急热消除产品熔接线 40 均胜群英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92084 的结构 41 均胜群英 定量送料机构 发明专利 2015-5-20 2035-5-19 2015102585264 42 均胜群英 抗腐蚀性汽车防冻液 发明专利 2015-5-4 2035-5-3 2015102208761 43 均胜群英 发动机无水冷却液 发明专利 2015-5-4 2035-5-3 201510220904X 44 均胜群英 汽车防冻液 发明专利 2015-5-4 2035-5-3 2015102222330 45 均胜群英 汽车发动机无水冷却液 发明专利 2015-5-4 2035-5-3 2015102223314 46 均胜群英 一种插头线用安全挂钩 发明专利 2015-3-9 2035-3-8 2015101021457 47 均胜群英 一种高效空气净化器 发明专利 2015-1-4 2035-1-3 2015100007698 48 均胜群英 一种尼龙管结构 实用新型 2014-9-28 2024-9-27 2014205611543 49 均胜群英 一种注塑模具模内装配的模具结构 实用新型 2014-9-28 2024-9-27 2014205612917 50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出风口拨轮结构 实用新型 2014-8-7 2024-8-6 2014204420002 51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总成 实用新型 2014-3-4 2024-3-3 2014200951303 52 均胜群英 插头插座 发明专利 2013-12-16 2033-12-15 2013106948501 67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53 均胜群英 插座 发明专利 2013-11-30 2033-11-29 2013106345646 54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洗涤器液位传感装置 实用新型 2013-11-27 2023-11-26 2013207571620 55 均胜群英 一种新型的用于汽车清洗系统的止回阀 实用新型 2013-8-21 2023-8-20 2013205116039 56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下层叶片导风机构 实用新型 2013-7-29 2023-7-28 2013204541962 57 均胜群英 汽车发动机进气管结构 实用新型 2013-7-29 2023-7-28 2013204547193 58 均胜群英 一种出风口面框结构 实用新型 2013-7-29 2023-7-28 2013204546881 59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出风口热烫印叶片 实用新型 2013-7-29 2023-7-28 2013204547117 60 均胜群英 一种出风口叶片 实用新型 2013-7-29 2023-7-28 2013204541958 61 均胜群英 塑料汽车仪表板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3-3-21 2033-3-20 2013100912421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抗冲击改性 PVC 树 62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13-1-23 2033-1-22 2013100239412 脂及其制备方法 63 均胜群英 一种防冰冻破裂的洗涤罐体 实用新型 2012-10-31 2022-10-30 2012205665525 64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出风口电镀叶片 实用新型 2012-10-31 2022-10-30 2012205669333 65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 实用新型 2012-10-17 2022-10-16 2012205312400 66 均胜群英 一种用于安装汽车洗涤泵软管的工装 实用新型 2012-10-31 2032-10-30 2012205669329 一种抗静电 ABS/PVC/PETG 合金及其 2012-8-31 67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32-8-30 2012103197703 制备方法 一种耐划伤 ABS/PVC/PETG 合金及其 68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12-8-31 2032-8-30 2012103197949 制备方法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耐划伤 PP/HDPE 塑 69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12-8-23 2032-8-22 2012103030673 料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耐划伤 PC/ABS 合金 70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12-8-23 2032-8-22 2012103030688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抗静电 PC/ABS 合金 71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12-6-29 2032-6-28 2012102229887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抗老化 PC/ABS 合金 72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12-5-29 2032-5-28 2012101700295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低烟密度 ABS 塑料 73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12-3-21 2032-3-20 2012100763460 及其制备方法 74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 发明专利 2012-3-15 2032-3-14 2012100683288 68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方法 75 均胜群英 汽车内饰件的静电植绒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1-25 2031-11-24 2011103800912 76 均胜群英 汽车内饰件的等离子植绒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1-25 2031-11-24 2011103804839 77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前大灯清洗器进水管路 实用新型 2011-11-16 2021-11-15 2011204536931 78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风窗洗涤泵 实用新型 2011-11-16 2021-11-15 2011204536984 79 均胜群英 一种异形进气管的模具与成型工艺 发明专利 2011-11-3 2031-11-2 2011103432446 80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发动机增压管 实用新型 2011-11-3 2021-11-2 2011204304968 81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拨轮 实用新型 2011-9-2 2021-9-1 2011203273553 一种汽车大灯喷嘴喷射角度调节方法及 82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10-12-22 2030-12-21 2010105998478 装置 83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 发明专利 2010-12-22 2030-12-21 2010105998302 84 均胜群英 汽车空调出风口 实用新型 2010-12-22 2020-12-21 2010206737216 85 均胜群英 一种出风口风门结构 实用新型 2016-6-23 2026-6-22 2016206231108 86 均胜群英 按钮控制的汽车空调出风口装置 实用新型 2017-4-25 2027-4-24 2017204401626 87 均胜群英 隐形汽车空调出风口 实用新型 2017-4-25 2027-4-24 2017204407035 88 均胜群英 一种改进的注塑模具排气结构 实用新型 2017-8-23 2027-8-22 201721057027X 89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进气系统配合结构 实用新型 2017-8-23 2027-8-22 2017210570301 90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出风口卡扣装配夹具 实用新型 2017-8-18 2027-8-17 2017210365491 91 均胜群英 一种进气管关口镗孔机构 实用新型 2017-8-18 2027-8-17 2017210365519 92 均胜群英 车用洗涤器 发明专利 2019-12-27 2039-12-26 2019113730293 93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 发明专利 2019-12-06 2039-12-05 201911241723X 94 均胜群英 一种用于注塑模具的顶出机构 实用新型 2019-11-8 2029-11-7 2019219179204 95 均胜群英 一种车用出风口的对流风风向控制机构 实用新型 2019-10-28 2029-10-27 2019218201094 96 均胜群英 充气式可循环包装结构 实用新型 2019-9-29 2029-9-28 2019216427698 97 均胜群英 一种进气管 实用新型 2019-9-3 2029-9-2 2019214478604 98 均胜群英 一种波纹管弯头成型机构 实用新型 2019-6-25 2029-6-24 201920956809X 99 均胜群英 组合式工作台 实用新型 2019-5-15 2029-5-14 2019206930727 100 均胜群英 电磁感应加热装置 实用新型 2019-3-29 2029-3-28 2019204179131 101 均胜群英 一种按压式洗涤壶 实用新型 2019-3-7 2029-3-6 2019202885578 102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拨钮与叶片限位结 实用新型 2019-3-7 2029-3-6 2019202886087 69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构 一种带有洗涤空气阀的汽车风窗玻璃洗 103 均胜群英 实用新型 2019-3-7 2029-3-6 2019202892868 涤壶 一种带有主叶片操作调节机构的汽车空 104 均胜群英 实用新型 2019-3-7 2029-3-6 2019202893428 调出风口 105 均胜群英 一种带有热交换结构的风窗洗涤泵 实用新型 2019-3-7 2029-3-6 2019202894276 扁平式出风口结构、空调系统及交通工 106 均胜群英 实用新型 2019-3-1 2029-2-28 2019202633577 具 107 均胜群英 出风口装置、空调系统及交通工具 实用新型 2019-2-27 2029-2-26 201920248170X 一种具有完整调节风向功能的汽车内饰 108 均胜群英 实用新型 2018-9-12 2028-9-11 2018214848522 隐藏式出风口结构 109 均胜群英 一种智能表面控制的汽车内饰出风口 实用新型 2018-7-30 2028-7-29 2018212127844 一种汽车内饰出风口的 LED 功能显示 110 均胜群英 实用新型 2018-7-30 2028-7-29 2018212128673 环 111 均胜群英 空调出风口 外观设计 2018-7-30 2028-7-29 2018304140607 112 均胜群英 一种具有记忆功能的汽车出风口系统 实用新型 2018-7-25 2028-7-24 2018211870346 113 均胜群英 模内装配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9-12-10 2029-12-09 2019221989801 114 均胜群英 多次成型的模具和多次成型的产品 实用新型 2019-12-10 2029-12-09 2019222008615 115 均胜群英 一种具备空气消毒功能的汽车出风口 实用新型 2020-3-23 2030-3-22 2020203765345 116 均胜群英 熔喷布模具双喷丝板模头 实用新型 2020-10-9 2030-10-8 2020222250611 一种导风机构及使用其的汽车空调出风 117 均胜群英 发明专利 2020-7-6 2040-7-5 2020106413605 口 118 均胜群英 一种出风口拨轮 实用新型 2012-10-17 2022-10-16 2012205310443 119 均胜群英 一种用于安装汽车洗涤器加液管的工装 实用新型 2012-10-31 2022-10-30 2012205668519 120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发动机涡轮增压管路 实用新型 2012-10-31 2022-10-30 2012205668330 121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储液罐 实用新型 2012-10-31 2022-10-30 201220566578X 一种有吸尘、除渣功能的气密性测试设 122 均胜群英 实用新型 2012-10-31 2022-10-30 2012205668504 备 123 均胜群英 一种具有支架嵌件的尼龙管路 实用新型 2013-8-21 2023-8-20 2013205115924 124 均胜群英 一种双料注塑出风口电镀面板 实用新型 2014-8-7 2024-8-6 2014204419857 70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125 均胜群英 一种涡轮增压器连接管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85786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风量及风向调节结 126 均胜群英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91414 构 127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空调出风口拨钮组件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92385 128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清洗器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90977 129 均胜群英 一种节气门连接管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4819 130 均胜群英 一种改善空气流阻的管道结构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4306 131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进气管气嘴的焊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12-9-24 2022-9-23 2012204891213 132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洗涤管快速接头 实用新型 2011-9-22 2021-9-21 2011203576005 133 均胜群英 一种汽车发动机冷却水管 实用新型 2011-9-14 2021-9-13 2011203425518 134 均胜奔源 一种油箱口盖、充电口盖阻尼开启机构 实用新型 2019-1-2 2029-1-1 2019200020272 135 均胜奔源 车辆自动加油系统 发明专利 2016-8-9 2036-8-8 2016106455508 136 均胜奔源 汽车瞬时去雨滴外后视镜镜片 实用新型 2016-8-9 2026-8-8 2016208543551 137 均胜奔源 汽车外后视镜装饰罩与镜框装配结构 实用新型 2014-10-16 2024-10-15 2014205993529 138 均胜奔源 带有锁死功能的车辆加油口装置 实用新型 2014-10-14 2024-10-13 2014205930303 139 均胜奔源 汽车外后视镜折转机构 实用新型 2014-10-11 2024-10-10 2014205869729 140 均胜奔源 汽车加油口开启关闭转动机构 实用新型 2014-10-11 2024-10-10 2014205870463 141 均胜奔源 汽车后视镜折叠面密封结构 实用新型 2014-10-11 2024-10-10 2014205875804 142 均胜奔源 汽车外后视镜罩盖 实用新型 2014-10-11 2024-10-10 2014205876116 143 成都均胜 一种吹塑用机械手夹具 实用新型 2016-12-5 2026-12-4 2016213210708 144 成都均胜 一种具有双气针吹排气结构的吹塑模具 实用新型 2016-12-5 2026-12-4 2016213210750 145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风窗玻璃洗涤系统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89664 146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风窗玻璃洗涤壶模具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89912 147 武汉均胜 一种模内冲孔的吹塑模具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89749 一种汽车风窗玻璃洗涤系统洗涤泵密封 148 武汉均胜 实用新型 2014-9-28 2024-9-27 201420560990X 件 149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风道 实用新型 2014-9-28 2024-9-27 2014205611539 一种汽车风窗玻璃洗涤器可伸缩式加液 150 武汉均胜 实用新型 2014-8-7 2024-8-6 2014204419842 管路 151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除霜风道 实用新型 2014-8-7 2024-8-6 2014204419965 71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152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雨水循环利用系统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7268 153 武汉均胜 一种止回阀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7272 154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风窗玻璃洗涤系统加热喷嘴 实用新型 2016-10-11 2026-10-10 2016211103947 155 武汉均胜 一种可防错通风管切割装置 实用新型 2017-4-19 2027-4-18 201720417718X 156 武汉均胜 一种混料装置 实用新型 2017-4-19 2027-4-18 2017204174088 157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通风管切割装置 实用新型 2017-4-19 2027-4-18 2017204177175 158 武汉均胜 一种通风管切割装置 实用新型 2017-4-19 2027-4-18 2017204173757 159 武汉均胜 一种止回阀 实用新型 2017-9-27 2027-9-26 2017212452386 160 武汉均胜 一种注塑模具排气结构 实用新型 2017-8-23 2027-8-22 2017210570284 161 武汉均胜 一种双料注塑透光件的模具结构 实用新型 2017-8-23 2027-8-22 2017210570941 162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主除霜喷嘴的卡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17-8-18 2027-8-17 2017210365754 163 武汉均胜 一种空调风道的物料传送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7 2028-2-6 2018202117032 164 武汉均胜 一种用于空调风道的料坯封口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7 2028-2-6 2018202117013 165 武汉均胜 一种用于空调风道料坯的取料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7 2028-2-6 2018202117174 166 武汉均胜 一种空调风道定位孔的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7 2028-2-6 2018202117371 167 武汉均胜 降噪风管 实用新型 2019-5-30 2029-5-29 2019207981213 168 武汉均胜 低噪音汽车空调风管 实用新型 2019-5-30 2029-5-29 2019207983312 169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通风管总成 实用新型 2019-5-28 2029-5-27 2019207827757 170 武汉均胜 一种移动空调风道口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2019-5-28 2029-5-27 2019207827831 171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通风管切割设备 实用新型 2019-5-28 2029-5-27 2019207855403 172 武汉均胜 一种汽车空调风道结构 实用新型 2019-5-28 2029-5-27 2019207887103 173 长春均胜 洗涤壶水泵密封圈自动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2019-12-18 2029-12-17 2019222749932 174 长春均胜 组装式快速切换口盖喷涂挂具装置 实用新型 2019-12-17 2029-12-16 2019222639383 175 长春均胜 转盘喷涂线的产品自转装置 实用新型 2019-12-16 2029-12-15 2019222446357 176 长春均胜 洗涤壶传感器密封自动装配装置 实用新型 2019-12-15 2029-12-14 2019222413118 177 长春均胜 一种汽车发动机零件的注塑成型设备 实用新型 2018-9-30 2028-9-29 2018216086824 178 长春均胜 一种防滑防偏移直角钩 实用新型 2018-9-30 2028-9-29 2018216086839 72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179 长春均胜 一种全自动前处理静电除尘机 实用新型 2018-9-30 2028-9-29 2018216087865 180 长春均胜 一种汽车注塑件喷涂装置 实用新型 2018-9-30 2028-9-29 2018216212259 181 长春均胜 一种汽车喷漆翻转架 实用新型 2018-9-30 2028-9-29 2018216212795 182 长春均胜 一种汽车配件表面喷漆一体化装置 实用新型 2018-9-30 2028-9-29 2018216213069 183 长春均胜 汽车加油小门的装配装置 实用新型 2018-1-31 2028-1-30 2018201624665 184 长春均胜 滥用力试验机 实用新型 2018-1-31 2028-1-30 2018201625329 185 长春均胜 加油小门疲劳试验装置 实用新型 2018-1-31 2028-1-30 2018201625475 汽车吹塑洗涤壶的一体式车削加工夹持 186 长春均胜 实用新型 2017-12-20 2027-12-19 2017217884757 装置 汽车吹塑洗涤壶的一体式车削加工与测 187 长春均胜 实用新型 2017-12-20 2027-12-19 2017217896006 试的集成设备 188 长春均胜 一种加油小门新型密封结构 实用新型 2016-10-17 2026-10-16 2016211283916 一种用于汽车风窗玻璃洗涤系统水壶上 189 长春均胜 实用新型 2016-10-11 2026-10-10 2016211104140 的卡夹 190 长春均胜 加油小门弹簧固定结构 实用新型 2014-10-14 2024-10-13 2014205933890 汽车洗涤壶传感器片针模内预置专用装 191 长春均胜 实用新型 2020-3-31 2030-3-30 2020204415048 置 192 辽源均胜 组合扩张式口模 实用新型 2020-1-6 2030-1-5 2020200151197 193 辽源均胜 手动涂装线可调试枪架 实用新型 2020-1-2 2030-1-1 202020001112X 194 辽源均胜 汽车注塑产品运输储存用转运架 实用新型 2019-12-30 2029-12-29 201922423167X 195 辽源均胜 喷涂挂具校验治具 实用新型 2019-12-24 2029-12-23 2019223461072 196 辽源均胜 防溅射的喷涂挂具校验治具 实用新型 2019-12-19 2029-12-18 2019222913848 197 辽源均胜 吹塑产品工装防错装置 实用新型 2019-12-18 2029-12-17 201922279267X 198 辽源均胜 冲孔工装可更换式凹模冲口套 实用新型 2019-12-17 2029-12-16 2019222615529 199 辽源均胜 组合式口模 实用新型 2019-9-6 2029-9-5 2019214795089 200 辽源均胜 气动增压冲孔工装 实用新型 2019-9-3 2029-9-2 2019214527615 73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201 辽源均胜 吹塑圆形尖吹气针 实用新型 2018-4-27 2028-4-26 2018206140292 202 辽源均胜 吹塑产品挂件工装 实用新型 2018-4-27 2028-4-26 2018206140574 203 辽源均胜 吹塑机模头料胚自动封口设备 实用新型 2018-4-26 2028-4-25 2018206080709 204 辽源均胜 一种进气弯管吹塑设备 实用新型 2016-8-2 2026-8-1 201620822497X 205 辽源均胜 一种进气管与进气支架装配结构 实用新型 2015-8-28 2025-8-27 2015206589679 206 辽源均胜 一种吹塑零件的焊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12-9-24 2022-9-23 2012204888846 207 均胜新能源 充电桩 外观设计 2020-5-22 2030-5-21 2020302411495 208 均胜新能源 新能源充电插座 外观设计 2020-5-14 2030-5-13 2020302195585 均胜新能源、均 209 充电插座结构以及充电插座 实用新型 2020-2-18 2030-2-17 2020201819321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10 电动汽车充电插座及汽车 实用新型 2019-12-25 2029-12-24 2019223762065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11 充电插座结构以及充电插座 实用新型 2019-10-31 2029-10-30 2019218627627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12 包胶组件以及充电插座 实用新型 2019-10-31 2029-10-30 2019218647705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13 接触端子温度检测装置以及充电插座 实用新型 2019-8-19 2029-8-18 2019213485992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14 具有温度检测装置的连接组件 实用新型 2019-7-5 2029-7-4 2019210426564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15 充电枪 外观设计 2019-5-20 2029-5-19 201930247058X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16 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防脱落机构 发明专利 2019-5-16 2039-5-15 2019104064221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17 一种充电枪头组件 实用新型 2019-5-14 2029-5-13 2019206943163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18 一种电子锁止装置及充电插座 实用新型 2019-5-8 2029-5-7 2019206534369 胜群英 219 均胜新能源、均 电子锁以及充电插座 实用新型 2019-5-5 2029-5-4 2019206257101 74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20 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枪 发明专利 2019-4-19 2039-4-18 2019103155810 胜群英 均胜新能源、均 221 端子、定位结构及可定位端子组件 实用新型 2020-3-20 2040-3-19 202020371047X 胜群英 222 均胜群英天津 一种中控烟灰盖板加工用废气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9-9-12 2029-9-11 2019215169218 223 均胜群英天津 一种中控台塑料盖板成型设备 实用新型 2019-9-12 2029-9-11 2019215169222 一种用于中控台塑料盖板加工的数控铣 224 均胜群英天津 实用新型 2019-9-12 2029-9-11 2019215169237 床 一种适用于中控烟灰盖板加工的固定机 225 均胜群英天津 实用新型 2019-9-11 2029-9-10 2019215075263 构 一种汽车内饰物制备的 VOC 废气处理 226 均胜群英天津 实用新型 2019-9-11 2029-9-10 2019215075282 系统中的喷淋器 227 均胜群英天津 一种用于汽车塑料嵌板加工的注塑机 实用新型 2019-9-11 2029-9-10 2019215077555 228 均胜群英天津 一种汽车内饰部件生产用干燥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9-9-10 2029-9-9 2019215006102 一种汽车内饰件加工的 VOC 废气处理 229 均胜群英天津 实用新型 2019-9-10 2029-9-9 2019215017963 系统中的降解装置 一种汽车内饰部件加工的立式切割加工 230 均胜群英天津 实用新型 2019-9-6 2029-9-5 2019214797737 装置 231 均胜群英天津 一种汽车内饰部件加工的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2019-9-6 2029-9-5 2019214797794 232 均胜群英天津 一种汽车车门木饰条的裁断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2019-9-6 2029-9-5 2019214807283 233 均胜群英天津 一种具有钩式轮廓的汽车用塑料嵌板 实用新型 2019-9-5 2029-9-4 2019214713587 234 均胜群英天津 一种密封性良好的汽车中控烟灰盖板 实用新型 2019-9-5 2029-9-4 2019214721530 235 均胜群英天津 一种车门木饰条加工用数控铣床 实用新型 2019-9-3 2029-9-2 2019214532401 236 均胜群英天津 一种车门内饰物的 VOC 废气处理系统 实用新型 2019-9-3 2029-9-2 2019214539010 均胜群英宁波、 237 一种汽车零件浸泡防锈油装置 发明专利 2018-5-4 2038-5-3 2018104194057 均胜群英 238 均胜群英宁波、 一种全自动智能全方位喷漆设备 发明专利 2017-12-26 2037-12-25 2017114369848 75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至 专利号 均胜群英 239 均胜饰件 一种三维摇摆震动装置 实用新型 2020-6-19 2030-6-18 2020211400297 240 均胜饰件 一种双色注塑的汽车中控饰圈 实用新型 2020-6-19 2030-6-18 2020211428907 241 均胜饰件 一种全自动切水口工装装置 实用新型 2020-6-19 2030-6-18 2020211475912 均胜饰件、均胜 一种用于 ABS 树脂塑料的自破碎式表 242 发明专利 2018-12-29 2038-12-28 2018116336576 群英 面打磨机 注:第 123-133 项、第 205-206 项专利正处于待缴年费滞纳金状态,根据公司的说明,该等专利属于公司主动放弃的专利,后续将不再续费 展期。 2、境外专利 序 专利权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号 人 Method of Producing an Interior Fitment for 德国群 1 Vehicles, and Interior fitment Produced 发明专利 2002/6/24 US6,800,325 英 Accordingly 德国群 Verfahren und Vorrichtung zur Herstellung 2 发明专利 2004/7/23 DE102004035758 英 eines Dekorvorformlings Verfahren zur Herstellung eines 德国群 3 Dekorbauteils und Vorrichtung zur 发明专利 2005/7/15 DE102005033051 英 Durchführung dieses Verfahrens 德国群 Verfahren zur Herstellung eines Dekorteils EP2439056 4 发明专利 2010/10/9 英 und ein solches Dekorteil DE502010005591.6 德国群 Herstellungsverfahren für Formteile mit 5 发明专利 2011/3/18 DE102011014513 英 unterschiedlichen Oberflchenmaterialien 德国群 Method for Producing Moldings having 6 发明专利 2011/8/23 ZL2011800601629 英 different Surface Materials 76 德国群 Method for Producing a Decorative Part and 7 发明专利 2011/10/10 ZL201180048472.9 英 Such a Decorative Part 德国群 Method for Producing a Decorative Part and 8 发明专利 2011/10/10 US9,272,467 英 Such a Decorative Part 德国群 Verfahren zur Herstellung eines 9 发明专利 2012/7/16 DE102012014090 英 Dekorformteils 德国群 10 Dekorformteil 实用新型 2011/4/14 DE2020110052699 英 德国群 11 Dekorteil 实用新型 2015/8/5 DE202015005521 英 德国群 Dekorelement und Lenkrad für ein 12 实用新型 2015/12/15 DE202015008566 英 Kraftfahrzeug 德国群 13 Dekorteil 发明专利 2012/11/27 102012023135 英 德国群 Verfahren und Vorrichtung zur Herstellung 14 发明专利 2014/07/25 102014011135 英 eines Dekorteils 德国群 Dekorformteil und Verfahren zu dessen 15 发明专利 2012/07/16 DE102012014082 英 Herstellung 德国群 16 Dekorteil 实用新型 2020/06/18 DE202020103525 英 77 附件三: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商标清单 1、境内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商标权期限 取得方式 1 均胜群英 42895878 42 2020-8-7 至 2030-8-6 原始取得 2 均胜群英 42887785 35 2020-8-21 至 2030-8-20 原始取得 3 均胜群英 42884828 42 2020-8-21 至 2030-8-20 原始取得 4 均胜群英 42878826 9 2020-8-7 至 2030-8-6 原始取得 5 均胜群英 42871912 7 2020-8-7 至 2030-8-6 原始取得 6 均胜群英 42867940 12 2020-8-21 至 2030-8-20 原始取得 7 欧迪能 10804944 11 2013-11-7 至 2023-11-06 原始取得 8 均胜奔源 1742338 12 2012-4-7 至 2022-04-06 原始取得 2、境外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商标权期限 取得方式 78 2002-8-31 至 1 德国群英 30243020 12 受让取得 2022-8-31 2017-2-10 至 2 罗马尼亚群英 1370225 12 原始取得 2027-2-10 79 附件四: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软件著作权清单 序号 登记号 证书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均胜群英、程 1 2020SR0990889 软著登字第 5869585 号 注塑试模系统 未发表 2020-8-26 依胜 2 2019SR1367500 软著登字第 4788257 号 均胜项目问题跟踪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9-10-18 2019-12-13 3 2017SR715335 软著登字第 2300619 号 均胜供货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4-12-01 2017-12-21 4 2017SR714918 软著登字第 2300202 号 均胜质量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6-6-15 2017-12-21 5 2017SR716185 软著登字第 2301469 号 均胜产品设计评审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7-7-3 2017-12-21 6 2017SR715927 软著登字第 2301211 号 均胜销售报价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6-6-1 2017-12-21 7 2017SR715924 软著登字第 2301208 号 均胜标签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6-10-18 2017-12-21 8 2017SR713907 软著登字第 2299191 号 均胜高价值物料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7-04-20 2017-12-21 9 2017SR714910 软著登字第 2300194 号 均胜研发费用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5-11-3 2017-12-21 10 2017SR714374 软著登字第 2299658 号 均胜仓库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7-6-1 2017-12-21 11 2017SR704370 软著登字第 2289654 号 均胜设备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6-5-20 2017-12-19 12 2017SR704317 软著登字第 2289601 号 均胜自动预警系统 均胜群英 2016-5-20 2017-12-19 13 2017SR705437 软著登字第 2290721 号 均胜生产线员工管理系统 均胜群英 2016-12-18 2017-12-19 14 2017SR704366 软著登字第 2289650 号 均胜生产线数据采集系统 均胜群英 2016-7-1 2017-12-19 均胜群英天津机床刀具防错控 15 2019SR0965692 软著登字第 4386449 号 均胜群英天津 2019-4-12 2019-9-18 制系统 均胜群英天津产品生产过程追 16 2019SR0965688 软著登字第 4386445 号 均胜群英天津 2019-5-8 2019-9-18 溯扫码系统 均胜群英天津铣床过载保护控 17 2019SR0965900 软著登字第 4386657 号 均胜群英天津 2019-4-6 2019-9-18 制系统 均胜群英天津消音水自动涂抹 18 2019SR0979835 软著登字第 4400592 号 均胜群英天津 2019-5-12 2019-9-23 定量控制系统 19 2019SR0244921 软著登字第 3665678 号 汽车加油小门的自动装配系统 长春均胜 2018-05-23 2019-03-13 80 序号 登记号 证书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20 2019SR0245801 软著登字第 3666558 号 汽车及配件喷漆喷粉操作系统 长春均胜 2018-01-10 2019-03-13 汽车机械生产进度实时跟踪软 21 2019SR0245803 软著登字第 3666560 号 长春均胜 2018-02-21 2019-03-13 件 22 2019SR0245799 软著登字第 3666556 号 汽车配件设备注塑成型系统 长春均胜 2017-11-22 2019-03-13 汽车机械智能注塑模具设计软 23 2019SR0245785 软著登字第 3666542 号 长春均胜 2018-05-22 2019-03-13 件平台 汽车模具改模设计信息化管理 24 2019SR0245781 软著登字第 3666538 号 长春均胜 2017-10-25 2019-03-13 软件 25 2019SR0245783 软著登字第 3666540 号 汽车零配件信息查询平台 长春均胜 2017-10-26 2019-03-13 汽车吹塑洗涤壶的一体式车削 26 2019SR0246564 软著登字第 3667321 号 长春均胜 2018-02-21 2019-03-13 加工控制系统 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检验检测 27 2019SR0245831 软著登字第 3666588 号 长春均胜 2017-09-21 2019-03-13 系统 28 2019SR0244554 软著登字第 3665311 号 发动机机械零部件检修系统 长春均胜 2018-03-22 2019-03-13 主吹脸风道吹塑模具数控生产 29 2019SR0248454 软著登字第 3669211 号 辽源均胜 2018-01-17 2019-03-14 加工系统 30 2019SR0248462 软著登字第 3669219 号 中央风道总成生产加工系统 辽源均胜 2018-04-11 2019-03-14 31 2019SR0249070 软著登字第 3669827 号 左右吹脚风道总成设计软件 辽源均胜 2018-02-19 2019-03-14 地脚风道总成吹塑加工控制系 32 2019SR0247578 软著登字第 3668335 号 辽源均胜 2018-02-22 2019-03-14 统 33 2019SR0249077 软著登字第 3669834 号 风道改模设计信息化管理软件 辽源均胜 2018-04-18 2019-03-14 34 2019SR0249067 软著登字第 3669824 号 左右侧除霜风道检修系统 辽源均胜 2018-04-25 2019-03-14 汽车空调各风道生产进度实时 35 2019SR0248470 软著登字第 3669227 号 辽源均胜 2017-12-20 2019-03-14 跟踪软件 36 2019SR0245109 软著登字第 3665866 号 左右前脚部风道吹塑成型系统 辽源均胜 2017-11-22 2019-03-13 37 2019SR0245728 软著登字第 3666485 号 长短风道加工切割系统 辽源均胜 2018-03-21 2019-03-13 81 序号 登记号 证书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汽车空调风道生产加工检验检 38 2019SR0245793 软著登字第 3666550 号 辽源均胜 2017-09-21 2019-03-13 测系统 39 2019SR0245828 软著登字第 3666585 号 风道喷漆喷粉操作系统 辽源均胜 2018-02-21 2019-03-13 地脚连接风道总成生产加工检 40 2019SR0245833 软著登字第 3666590 号 辽源均胜 2018-01-25 2019-03-13 验检测系统 82 附件五:均胜群英境内子公司的强制性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清单 序号 声明主体 自我声明编号 产品名称(主) 自我声明时间 1 均胜群英 2020971109003294 汽车制动灯 2020-04-16 2 均胜群英 2020971109003295 汽车制动灯 2020-04-16 3 均胜群英 2020971109003296 汽车制动灯 2020-04-16 4 均胜群英 2020971109002908 汽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 2020-04-13 5 均胜群英 2020971110000130 汽车后视镜(带转向灯) 2020-03-02 6 均胜群英 2020971110000131 汽车后视镜(带转向灯) 2020-03-02 7 均胜群英 2020971110000132 汽车后视镜(带转向灯) 2020-03-02 8 均胜群英 2020971110000134 汽车后视镜(带转向灯 2020-03-02 9 均胜群英 2020971110000135 汽车后视镜(带转向灯) 2020-03-02 10 均胜群英 2020971110000136 汽车后视镜(带转向灯) 2020-03-02 11 均胜奔源 2019001110000009 汽车后视镜 2019-12-30 12 均胜奔源 2019001110000010 汽车后视镜 2019-12-30 13 均胜奔源 2019001110000011 汽车后视镜 2019-12-30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