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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对参股公司债务追偿方案及进展的公告2021-10-30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债务追偿方案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债务追偿方案的议案》,
对于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盛”)尚未向公司偿还
的债务,公司优先选择自深圳宝盛转让的应收债权中进行追偿,并根据追偿情况
及深圳宝盛破产清算进展,在必要时向深圳宝盛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圳宝盛破产清算及相关债务追偿方案

    2021年4月,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6破12号案件法
院公告,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宝盛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法律顾
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对于尚未得到清偿的债务,公司优先选
择自深圳宝盛转让的应收债权中进行追偿,并根据追偿情况及深圳宝盛破产清算
进展在必要时向深圳宝盛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

    本次董事会对深圳宝盛债务的形成情况和当前进展进行了确认,并结合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此前发表的意见及根据最新追偿情况所作
出的补充意见,对债务追偿方案进行了审议,对于尚未得到清偿的债务,公司优
先选择自深圳宝盛转让的应收债权中进行追偿,并根据追偿情况及深圳宝盛破产
清算进展,在必要时向深圳宝盛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

    基于上述考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深圳宝盛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
权。

       二、深圳宝盛所欠公司债务的形成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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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2018年3月以自有资金收购深圳宝盛51%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
2018年11月,根据公司与深圳宝盛相关股东签署的协议,公司对深圳宝盛的持股
比例降低至24.37%,深圳宝盛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投资深圳宝盛期间,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陆续向深圳宝盛提供了资金支
持和贷款担保,但深圳宝盛经营情况未得到有效改善。截至2019年9月19日,深
圳宝盛欠公司资金支持款本息合计1,698.67万元,其中,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19
年7月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深圳宝盛提供的一笔420万元短期资金支持款存在
合规性瑕疵,且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为追偿深圳宝盛对公司的
债务并有效清理公司此前对深圳宝盛的贷款担保,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与深圳
宝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深圳宝盛以7,835.52
万元的应收债权作价4,582万元转让给公司,公司以深圳宝盛所欠本息1,698.67万
元直接抵偿转让款,并以现金2,883.33万元代偿深圳宝盛所欠银行债务。双方还
同时约定:如果债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实际回收超出转让价格的105%(即
4,811.10万元),超出部分返还给深圳宝盛,如果回收不足,则差额部分由深圳
宝盛进行赔付。

    在提供上述资金支持款后,公司已采取以下方式积极追偿债权,以维护公司
及股东利益:

    (1)提供资金支持款后持续关注深圳宝盛的经营状况,分析款项的回收概
率;

    (2)在发现深圳宝盛经营恶化倾向后,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于2019年9月即
与其协商进行了债务重组,获得深圳宝盛7,835.52万元的应收债权用以偿付其对
香山股份的4,582万元全部债务;在与深圳宝盛进行债务重组谈判期间,选择债
务人为细分行业优势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等相对优质的债权资产;

    (3)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立即进行了获取相关票证合同、函证进行债权
确认等工作,并及时向相关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

    (4)对获得的应收债权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积极追偿,并对涉诉的债权
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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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获悉深圳宝盛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咨询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意见,以
追偿款项最大化、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审慎选择追偿方案;

    (6)及时披露诉讼进展。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2018年12月1日、2019年4月25日、2020
年4月29日、2020年6月24日、2021年4月22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关于变更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
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比例及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15)、《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说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
编号:2020-015)、《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
明》和《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80号)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
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等相关文件。

    三、深圳宝盛所欠公司债务的追偿进展和后续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诉讼、协商等方式对深圳宝盛转让的应收债
权的相关债务人进行了追偿。公司已于2020年8月8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9
月11日、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1月7日、2020年12月12日、
2021年4月13日、2021年5月8日、2021年6月17日、2021年8月13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1)、《关于累计诉讼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2020-041、2020-043、2020-053、2020-060、2020-074、2021-015、2021-031、2021-048、
2021-05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自深圳宝盛转让的应收债权及深圳宝盛的赔付款中已累
计收回款项1,881.50万元,尚有2,700.50万元未收回;由于公司已于2019年对其中
2,883.33万元记入营业外支出,因此债权回收目前已产生营业外收入182.83万元
(未经审计)。如后续继续收回相关债权,将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最高至3,112.43
万元,并直接增加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但具体情况受诉讼进展及债务人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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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能力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债权回收的后续进展,并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
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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