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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香山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2-05-0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0028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立波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非公开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2022年4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香山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庄立波
                                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而总股本增加,导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之行为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庄立波: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住所/通讯地址为浙江
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身份证号为33022719740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增减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6号)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香山股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05,636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0,670,000股增加至132,075,636股,导致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5.75%被动减少至4.8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64,000      5.75%      6,364,000       4.82%
           其中:无限售条
 庄立波                      6,364,000      5.75%      6,364,000       4.8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
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香山股份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 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760-23320821

   联系传真:0760-88266385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的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庄立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六)


基本情况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中山
                   公司
股票简称           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         002870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庄立波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
名称                                          通讯地址         庙街道*****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份    减少 □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比例被动稀                    无     ■
                   释     ■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是否为上市公 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露前拥有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6,364,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 行    持股比例:5.75%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持股数量:6,364,000股
拥有权益的股 份    持股比例:4.82%;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93%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增减
是否拟于未来 12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个月内继续增持     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
在二级市场买 卖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附
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庄立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庄立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