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2022-12-0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购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不超过 17%的股份,其中,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购买均胜群英 10.88%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以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均胜群英不超过 6.12%
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中介机构
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律师事务所。
3、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
计机构。
4、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
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中介机构外,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
情形。
特此说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