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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12-0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购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不超过 17%的股份,其中,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购买均胜群英 10.88%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以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均胜群英不超过 6.12%

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均胜群英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需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已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上述股份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

让的情形。均胜群英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的标

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完成后,均胜群英仍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资产完整,

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各项资产。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不会影

响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

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