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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香山股份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增加新股东,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6,603,231 股股
份,占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前总股本的 11.167%,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尚须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公司”)拟向宁
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购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不超过 17%的股份,其中,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购买均胜群英 10.88%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以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均胜群英不超过 6.12%的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实施,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均胜电子将持有
香山股份 16,603,231 股股份,占香山股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总股本的
11.167%,占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总股本的 10.0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均胜电子未直接或间持有香山股份
 的股份。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占 总 股                    占 总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股)          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赵玉昆       24,900,000       18.85%       24,900,000    16.75%        24,900,000    15.07%

  陈博         8,297,925        6.28%        8,297,925     5.58%         8,297,925     5.02%

 王咸车        4,152,075        3.14%        4,152,075     2.79%         4,152,075     2.51%
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      37,350,000      28.28%        37,350,000    25.12%        37,350,000    22.60%
行动人
均胜电子                 0      0.00%       16,603,231    11.17%        16,603,231    10.05%

其他股东      94,725,636       71.72%       94,725,636    63.71%       111,328,867    67.36%

 总股本      132,075,636     100.00%       148,678,867   100.00%       165,282,098   100.00%

     注:假设募集配套资金足额募集,且发行价格为 27.85 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均胜电子将持有香山股份 16,603,231 股股份,占香山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总股本的 11.167%,占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总股本的
 10.05%。
         3、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交所的上市条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均胜电子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至 5%以上。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5、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香山衡
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