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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大会负责的精
神,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及高级管理
人员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报告如下:

    一、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2022 年,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事项。
    (二)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
    (三)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事项。
    (四)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关于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购
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
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
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等事项。
    (五)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等事项。
    (六)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
    (七)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交
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
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
市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
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
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事项。
    (八)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

    二、列席董事会正式会议

    2022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公司董事会 9 次现场会议,听取和了解公司在发
展规划、经营状况、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公司年度报告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并严
格对公司董事行使职权进行监督。

    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2022 年,监事会参加了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及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监督。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
的决议事项。

    四、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内控制度完善,董事、高管在执行其职务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各定期
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一致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允。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
属正当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监事会对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
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体系不存在缺陷。内控制度能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业
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对子公司、对外担保、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内
部控制活动进行了自查,在内部控制的重点活动方面已经建立健全了专门制度,
保证了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并设立内部审计监察部、配备相关人员,保证
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2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监事履行监督意
识和监督水平,推进公司依法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中的监督作用。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