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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26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中,担保人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被担
保对象为公司本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拟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玖亿贰仟肆佰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建设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等,董事会授
权均胜群英法定代表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本次银团贷款
牵头行及代理行)在此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 年 6 月 22 日
    2、注册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赵玉昆
    4、注册资本:13,207.5636 万元
    5、主营业务:衡器和汽车零配件制造
    6、香山股份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40,388.61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466,615.45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481,684.90 万人民币,
净资产 153,921.76 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 20,583.93 万人民币,2022 年实现净利
润 8,625.74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香山股份资产总额 740,941.38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
额 458,584.55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121,547.32 万人民币,净资产 158,551.87 万
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 8,065.44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3,543.73 万元人民币(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7、香山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均胜群英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金融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4、担保金额:人民币玖亿贰仟肆佰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
金、赔偿金、建设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5、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香山股份持有的均胜群英 51%股权
质押登记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完成之日止(具体以工商登记
为准)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玖亿贰仟肆佰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公
司应向建设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
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以上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能够助力
公司做强主业,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
担保预计为一项短期的过渡性担保,承担的风险可控,未设反担保条件,不会对
均胜群英及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因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为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信用情况均正常,董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储备,保障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本次为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2,400 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并授权均胜群英法
定代表人在此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信用情况均正常,本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已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已按照审批权限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储备,保
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本次为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2,400 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并授
权均胜群英法定代表人在此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87,552 万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7,9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37.65%;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