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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8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
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以
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我们同意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2022
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对自有资金管理现状,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六、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同
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
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我们认为: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
的需要,节约资金成本,在银行取得一定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保持
持续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
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在银行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
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而进行的,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本次关联
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
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上述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滕召胜 陈共荣 赵健康
                                                     2022 年 0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