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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缆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俞正元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控股股东俞
正元先生拟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俞正元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俞正元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1,970,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增持金额为 30,002,958.08 元。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将增
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俞正元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
俞正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7,574,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9%,其一致行动
人罗均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23,959 股,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498,83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
期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区间: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本次
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俞正元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
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自 2022 年 6 月 0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俞正元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970,84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2%,增持金额为 30,002,958.08 元。

    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俞正元        65,604,035        33.97%     67,574,875        34.99%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
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收
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公司就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已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