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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格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04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
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及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和会计估计变更两项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有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此次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具备相关资格与能力,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聘任事项。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作出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有关会
计估计变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力                黄晖                   夏成才



                                              2018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