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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格智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2022-05-14  

                                 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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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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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XYZH/2022SZAA5019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格智能”或“发行人”或“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于2022年2月28日经贵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通过;于2022年3月3日向贵会报送了封卷稿文件,
完成了封卷;于2022年3月21日领取了贵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3号)。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14.00万元,同比增长330.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94.83万元,同比增长312.3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发行人本次非
公开发行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
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
忘录第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
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业绩变动
事项说明如下:


    一、业绩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业绩情况如下: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万元)                               196,907.50   112,084.56       7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814.00     2,744.00      33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694.83     1,623.73      312.31%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0.15      3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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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计师核查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本所对自发审委审核通过之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之间
(以下简称“会后事项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逐项核查,做出如下承诺:


    本所承诺,在会后事项期间发行人无贵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
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
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中所述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
上市条件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会
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事项。本所对所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了逐条核
查,发表意见如下: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333号”、“信会师报
字[2020]第ZI10251号”和“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2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本所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XYZH/2022SZAA50148”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经核查,没有影响发行人发行新股的情形出现。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的人员变化。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申请文件中披露的
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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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办公司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保荐代表人、签字会计师和发行人
律师事务所及其签字律师在会后事项期间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未发生更换。


    在会后事项期间,本所因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
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常晓波、白西敏)》(【2022】19号))。负责美格智能项
目的签字会计师武丽波、宋保军与上述行政处罚事项无关,其持有的编号为
474701250006、410000010041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合法有效。本所具备美格智能再融
资项目审计机构的资格,签字会计师武丽波、宋保军具备签字资格。


    1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不存在公司盈利状况与盈利预测趋
势不相符的情形。


    11、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 ,
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未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8、不存在影响发行人向非公开发行对象发行股票的负面媒体报道。


    19、本次发行将在批文有效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财务数据有效期内启动并完
成发行。


    综上所述,自通过发审会审核之日(2022年2月28日)起至本承诺函签署日,公司
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或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尚未披露的事
项,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没有发生《关于加
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 15号)
所述重大事项及其他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且符合《股
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
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的规定。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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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武丽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保军




           中国    北京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