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0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B 座 32 楼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其中董事杜国彬先生,独立董事杨政先生、马利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会议由董事长王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
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尚未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599,900份调整为779,870份;尚未行权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360,000份调
整为468,000份;尚未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4.16元调整为
18.48元,尚未行权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32元调整为13.22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数量、行权
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2.07 元+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调整为(9.18 元+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杜国彬先生、夏有庆
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
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数量、行权
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
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