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4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月 8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
心 B 座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其中董事杜国彬先生、独立董事杨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
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王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度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
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杜国彬先生、夏有庆
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
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度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