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6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利军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马利军,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以审慎
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参与会
议及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
均按时亲自出席会议。
2022年度,本人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
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22年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
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集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财务管理工作、
董监高薪酬等事项积极提出建议,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和进展,
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等,较好的完成了各专业委员会
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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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在详细了解相关事项情况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2022年3月24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的较大差异做了说明;
2、2022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2021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3、2022年6月20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
整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10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15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对2022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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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
6、2022年8月2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发
展变化情况,本着审慎的态度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对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积极防范;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取
公司资料,独立、审慎的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密切关注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督促管理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
者的知情权,以此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和披露进展,关注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与审计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
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与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关注各
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提升了个人对公司规范治理和中小股东权益
保护的认知和理解,同时也将这些学习心得落实到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为公司
科学决策、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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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不断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联系方式如下:ljma@szu.edu.cn。
独立董事:马利军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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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杨政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杨政,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以审慎的
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包括现场
参与会议及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
本人因工作原因向大会请假。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
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财务管理工作、
董监高薪酬等事项积极提出建议,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和进展,
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等,较好的完成了各专业委员会
的工作。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在详细了解相关事项情况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2022年3月24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况与预计存在的较大差异做了说明;
2、2022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2021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3、2022年6月20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
整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10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15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对2022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立意见;
6、2022年8月2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发
展变化情况,本着审慎的态度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对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积极防范;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取
公司资料,独立、审慎的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密切关注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督促管理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
者的知情权,以此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和披露进展,关注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与审计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
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与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关注各
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提升了个人对公司规范治理和中小股东权益
保护的认知和理解,同时也将这些学习心得落实到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为公司
科学决策、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不断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联系方式如下:799657159@qq.com。
独立董事:杨政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