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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07-26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7-00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
州市金龙羽电缆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增资议案》。因公司募投项目高阻燃耐火特种
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131.83 万元向电缆实业增资。增资完成后,电缆实业注册
资本将由人民币 1681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8941.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4 号)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6.20 元 , 募 集
496,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8,621,400.00 元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457,378,6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457,378,600.00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
8,659,135.85 元共计人民币 466,037,735.85 元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17)0006 号
《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
于以下四个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
                             项目总投资
项目名称                                   资 额 ( 万   实施主体
                             (万元)
                                           元)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                              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
                               16,791.49    16,791.49
项目                                                    限公司
                                                        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40.34    5,340.34
                                                        限公司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3,181.70    3,181.7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金                   22,000.00    20,424.3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7,313.53     45737.86
       其中募投项目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
资子公司电缆实业,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131.83 万元向电缆实业增资。增资完成后,电缆实业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681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8941.83 万元。增资前后公司持股比例均为 100%。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773095494D
       3、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14 日
       4、注册资本:16810 万元
       5、注册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6、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国内商业(不含国家专营、专
 控、专项审批的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电缆实业目前主要生产销售中高压电线电缆产品。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电缆实业 100% 股权
       9、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30,623,797.92              311,243,391.79
 净资产                                   313,952,739.66              298,842,887.55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12,636,317.83              542,172,343.02
 净利润                                     15,109,852.11              18,390,216.73
    注:2016 年数据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半年
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募集资金。本次以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招
股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
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
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应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只能用于募投项目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
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电缆实业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
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
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研发中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电缆实业增资有利于募
 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
 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
 缆、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七、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金龙羽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分别
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本保荐机构对金龙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
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