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08-25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7-01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17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4 号)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0 元,募集
496,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8,621,400.00 元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457,378,6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457,378,600.00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
8,659,135.85 元共计人民币 466,037,735.85 元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17)0006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等法律、行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生产项目为全资子公
司电缆实业实施,因此公司、电缆实业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其下属坂田支行)、光大银行
深圳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其下属熙龙湾支行)、交通银行深圳燕南支行签署《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及存放金额如下:
序 开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 拟存放募集资金 现存放募集资 募集资金用途
号 主体 专项账号 金额(元) 金(含尚未划
转发行费用
8,659,135.85
元)
1 公司 中国银行 75496894 236,060,300.00 466,037,735.8 1、营销网络建设及
深圳坂田 9931 5 品牌推广项目 3181.7
支行 万元;2、补充流动
资金 20424.33 万元
2 电缆 中国银行 77186899 100,000,000.00 0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
实业 深圳坂田 1004 线电缆建设项目
支行
3 电缆 光大银行 39180188 67,914,900.00 0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
实业 深圳熙龙 00005254 线电缆建设项目
湾支行 5
4 电缆 交通银行 44389999 53,403,400.00 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业 深圳燕南 10100057
支行 10186
合计 457,378,600.00 466,037,735.8
5
说明:1、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为中国银行布吉支行下属分支机构,光大银行深圳熙
龙湾支行为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下属分支机构。
三、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止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未发生使用情况,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2、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存放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