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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12-14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7-034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议案》。公司实际控
制人郑有水先生拟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
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郑有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故上述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关联董事郑有水先生、郑
永汉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郑有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出生,高中学
历。1996 年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任金伟业总经理、金和成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金安业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金建业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
24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8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
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
方。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
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贰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同意为该事项提
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金额为贰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担保
构成关联交易。
四、定价依据和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实际控制人支付对价,
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且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郑有水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
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
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为公司取得银行授信 3 亿元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均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未发生
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经公
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予以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布吉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贰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经营
活动资金需求发生的融资行为,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而发生的正常担保
行为,担保无需向实际控制人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向实际控制人提供反
担保,遵循了自愿原则。该担保为实际控制人为支持上市公司的行为,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本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