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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3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公司                                            独立意见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
公司提交的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聘任,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范围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水平,结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郑永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夏斓、陆
枝才、冯波、郑焕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吉杏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夏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 每年税前薪酬
在 24 万元至 60 万元之间,每年度具体薪酬依据岗位、绩效等因素予以确定。

     (以下无正文)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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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广见                                 邱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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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爽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