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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2018-07-1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龙
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羽”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
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
654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442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8,000 万股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股票简
称“金龙羽”,股票代码“002882”。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34,500 万股,目前公司股份总额为 42,500
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34,500 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黄丕勇做出的各项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坚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
诺一致;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未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
       4、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不存在后续追加的承诺;
       5、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 年 7 月 17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3,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0.7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 人。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黄丕勇               3,000,000           3,000,000   已全部质押;其中 150 万股被司法冻结
        合    计                  3,000,000           3,000,000

        股东黄丕勇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在公司及子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
       (五)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
有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的情形
       (六)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本保荐结构的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金龙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
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
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金龙羽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春江                谭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